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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21-5-8 06:06 PM 發表
回歸後的香港有個怪現象;冇大冇細,媽叉特首好像理所當然。想當年董老與梁振英,動輒得咎,其處境苦過黃蓮。大和解的曾蔭權和林鄭待遇好一點,因為「自己友」也!
只有法官高高在上,司法獨大理所當然,似乎誰也動不得。
國安坐鎮,自然比高高在上的法官更高數級;「投訴法官新機制」終于登場。


司法從來獨大
衙門一向偏高
明欺暗損位超豪
任意放生被告
柳暗花明轉處
堂皇冠冕新途
國安坐鎮更 ...
以法治法官
從今遭監管
最好一鍋端
作璧如上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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