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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累計出現11宗變種病毒個案,檢疫中心隨時爆滿,特區政府昨日迅速調整檢疫安排,針對同大廈住戶、密切接觸者、完成疫苗接種者等不同人士採取不同的檢疫政策。今次安排反映政府從善如流,以科學態度防疫,同時重視市民感受。但變種病毒潛伏期長,單靠住戶自我監察而非居家隔離,仍可能出現漏網之魚。政府應以防疫安全為第一考慮,充分調動公務員、社區組織等各界力量,做好配套支援,實現同大廈住戶的居家隔離,務求防疫便民兩不誤。
變種病毒傳播力強、無病徵者多,政府對社區出現的變種病毒個案高度重視,過往只要出現一宗,同大廈住戶要全部撤離檢疫。但這個做法對居民造成不便,也令檢疫設施迅速爆滿,全港4,700個檢疫單位已經所剩無幾。
新安排對不同風險人士採取不同措施,如果只是有一宗確診個案的大廈,即使是變種病毒,住戶在封區檢測後,都只需要21天自我監察,並定期強檢4次。但如果是同住的劏房戶,又或同一大廈多於一宗個案或不排除有大廈內傳播,則大廈住戶仍然要21天檢疫。新措施又對已完成接種兩劑疫苗超過14天人士採取較寬鬆安排,容許縮短檢疫日數7天。政府解釋是參考了近期數據及整體調查,過去撤離的同大廈住戶都沒有發現確診,因此在聽取各界意見後調整措施。
首先,調整隔離安排不代表放鬆防疫力度。同大廈住戶不一刀切撤離檢疫,是基於大廈內沒有傳播風險,住戶染疫的風險不高,安排21天自我監察加上4次強制檢測,應該可以較及時地排查風險。但對於居住環境差、有傳播風險的住戶,政府仍然可以要求隔離檢疫。
至於容許完成接種疫苗者縮短檢疫期,是建基於認可疫苗免疫效果的科學態度,即使完成接種,仍要核酸檢測呈陰性和證實有抗體,在多重保障下,相關做法科學合理。
其次,政府要做好新安排的配套支援。對於與患者居於同一大廈的住戶,未來只需要自我監察,那麼政府要建立完善的身體情況上報系統,要求住戶每日上報體溫和病徵,同時要防止有人造假。
對於住戶中的長期病患者和行動不便人士,應做到上門強制檢測。而發生確診個案的住戶,政府要迅速組織專家小組,科學判斷大廈的傳播風險,以防「走漏眼」。凡此種種,政府要嚴格落實,確保新安排不會增加病毒傳播的風險。
參考內地的成功經驗,政府可以推行染疫大廈的住戶居家隔離檢疫,但這樣做的前提是,政府必須做好食物、日用品的支援配套。居家隔離對政府是一大考驗,但卻能更好地防止病毒傳播,又減輕檢疫中心不足的壓力,只要政府充分發動公務員,調動社區組織、義工團體等力量共同合作,香港也應該做得到。
本港好不容易把第四波疫情穩住,當前正面對海外變種病毒的威脅,要防止第五波疫情爆發,政府必須以寧緊勿鬆的態度做好防疫工作,不能因為暫時沒有發現新的傳播鏈就過早放鬆防疫措施。
政府和社會各界群策群力、同心抗疫,充分借鏡內地的成功防疫經驗,相信本港可以戰勝疫情,迎來經濟、民生的全面復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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