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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目前因為其他案件正在服刑的黃之鋒,昨日再被法庭判囚10個月,刑期與另外兩案分期執行,3案刑期共長27.5個月。除此之外,黃之鋒目前另因參加「35+民主派立選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案目前未有審期,他亦不獲批出保釋,須還押候訊。有大律師認為,黃之鋒在不同案件面對的刑期都不算短,認為法庭將3案刑期分期執行的做法罕見,甚至不合比例,令黃目前需面對頗長的刑期。



【明報專訊】目前因為其他案件正在服刑的黃之鋒,昨日再被法庭判囚10個月,刑期與另外兩案分期執行,3案刑期共長27.5個月。除此之外,黃之鋒目前另因參加「35+民主派立選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案目前未有審期,他亦不獲批出保釋,須還押候訊。有大律師認為,黃之鋒在不同案件面對的刑期都不算短,認為法庭將3案刑期分期執行的做法罕見,甚至不合比例,令黃目前需面對頗長的刑期。
官指「積犯」 保釋期犯案加刑
六四集會未經批准集結案,4名被告中昨以黃之鋒判刑最重,區院法官陳廣池昨日在判辭中指出,黃之鋒共有6次案底,當時在法庭擔保下犯案,認為有關情況屬加刑因素,遂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判囚10個月。陳官同時以黃屬「積犯」為由,下令將本案刑期與黃目前正服刑的刑期分期執行。
翻查資料,黃之鋒所涉案底包括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政總東翼前地)、2014年佔領旺角刑事藐視法庭、2019年6月包圍警總,以及2019年反《禁蒙面法》遊行案件,共涉6項控罪(附表為4宗正服刑或被控案件)。
有不願具名的大律師說,法庭考慮刑期應否分期執行時,會採用「總體刑罰原則(totality principle)」,以確保刑期不會過低,亦不會過分苛刻,當中涉及法官的酌情權。他舉例,區院法官胡雅文早前審理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涉「8.18」和「8.31」未經批准集結案時,只下令「8.31」案其中兩個月的刑期分期執行,認為法庭今次將全部案件均分期執行的做法罕見,甚至不合比例。



官指「積犯」黃之鋒共有6次案底...保釋期犯案加刑...不合比例27.5月 ...應該27.5年...仲有未判的,出番嚟30歲...仲可以做乜...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210507/s00001/1620325695740



短時間犯幾單案原來可以坐小d?咁d人等出獄先再犯案咪好on9?


犯案纍纍,已可將「蝗蜘蜂」視如「慣犯」,法官決定向慣犯分期執行入獄判刑,我看並無不合情理之處。


再者,「蝗蜘蜂」曾聲言最愛「監獄奶茶」,如今加刑再加刑,「蝗蜘蜂」可繼續享受至愛監獄奶茶,豈不求仁得仁?



點解一定要合比例?
況且佢基本上無視法例!

[ 本帖最後由 dtw 於 2021-5-7 06:20 AM 編輯 ]



[隱藏]
仲有佢件T恤有口號,
違反國安法⋯⋯
唔知個官有冇睇到,
唔只非法集結咁簡單
應該加判



6次案底?咁後生就精彩左6次


他是積犯及保釋期再犯法,法官不再相信他真心認罪就重判他。
他機關算盡,棋差一著,認罪搏減刑不成,反而被重判及刑期是分期執行。



判佢終身監禁,咁就合比例啦


引用:
原帖由 pugbb 於 2021-5-7 06:03 AM 發表
【明報專訊】目前因為其他案件正在服刑的黃之鋒,昨日再被法庭判囚10個月,刑期與另外兩案分期執行,3案刑期共長27.5個月。除此之外,黃之鋒目前另因參加「35+民主派立選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案目前未有審期,他亦不獲批出保釋,須還押候訊。有大律師認為,黃之鋒在不同案件面對的刑期都不算短,認為法庭將3案刑期分期執行的做法罕見,甚至不合比例,令黃目前需面對頗長的刑期。

https://fs.mingpao.com/pns/20210507/s00006/9d5f382706ec98ee6bed336067e12066.jpg ...
有幾千球在手,做乜都得啦。
不過。。。
最長果件末判。
有十年以上。



[隱藏]
都傻傻地嘅,分開案件梗係分期執行架啦,唔通group埋一次過執行啊,噉咪好著數。二人同行一人價錢呀,on79


引用:
原帖由 pugbb 於 2021-5-7 06:03 AM 發表
【明報專訊】目前因為其他案件正在服刑的黃之鋒,昨日再被法庭判囚10個月,刑期與另外兩案分期執行,3案刑期共長27.5個月。除此之外,黃之鋒目前另因參加「35+民主派立選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案目前未有審期,他亦不獲批出保釋,須還押候訊。有大律師認為,黃之鋒在不同案件面對的刑期都不算短,認為法庭將3案刑期分期執行的做法罕見,甚至不合比例,令黃目前需面對頗長的刑期。

https://fs.mingpao.com/pns/20210507/s00006/9d5f382706ec98ee6bed336067e12066.jpg ...
真係幾好笑,而家坐監喎,你估食自助餐呀,畀咗一個價錢,就任食?
犯咗一件大案,其他細案都可以畀大嘅全部cover?



阿大狀!你同一個人打三單官司,如果判同期執行,咁你收幾多次錢?三次?做法合比例哦!


引用:
原帖由 pugbb 於 2021-5-7 06:03 AM 發表
【明報專訊】目前因為其他案件正在服刑的黃之鋒,昨日再被法庭判囚10個月,刑期與另外兩案分期執行,3案刑期共長27.5個月。除此之外,黃之鋒目前另因參加「35+民主派立選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案目前未有審期,他亦不獲批出保釋,須還押候訊。有大律師認為,黃之鋒在不同案件面對的刑期都不算短,認為法庭將3案刑期分期執行的做法罕見,甚至不合比例,令黃目前需面對頗長的刑期。

https://fs.mingpao.com/pns/20210507/s00006/9d5f382706ec98ee6bed336067e12066.jpg ...
??有大律師認為??記者定妓者?邊個大劣師呢?又老作,然後好似新屋嶺強姦?又係假嘅?



件案每次審判都不同罪惡事實,
梗係分開坐牢啦 如美國爸爸法治都是一狗樣
分開食住享受六星級免費



[隱藏]
「有不願具名的大律師說」

係咪其中一個援刑人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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