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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隻美籍曱甴,唔該重判


搶警棍等如自衛??


其實這位所謂律師,用襲擊警察作為自衛。真的要睇清楚假髮人的判決,如果入罪更要看美國的壓力及引起所謂國際輿論。如成功檢控一定要有阻赫性刑期。律師用襲擊警察作為自衛?肥婆華妳認真d睇實妳d手下有無垂手扮輸呀。新一哥起碼都要現下身支持自己伙計俾人用d Y理侮辱。



引用:
原帖由 takezawa 於 2021-5-6 12:58 AM 發表
控辯雙方今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押後至下月22日裁決。

美籍律師前年12月在銅鑼灣港鐵站與一名休班警員糾纏,事後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及一項普通襲擊的交替控罪,被告今日在庭上自辯時稱,事發時並不知休班警員的身份,拉走警員身上警棍乃出於自衛,解除對其他市民的威脅。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法庭將於下月22日裁決。

37歲被告Samuel Phillip Bickett,在港銀行任職律師, ...
打人先叫自衞?
佢係唔係police你都冇權打佢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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