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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今日回應警方有關社團事務主任信件,表示對有關信件感詫異,質疑警方過去多年一直與民陣合作,從未警告或質疑民陣為非法組織,決定不會逐一回應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

陳皓桓上月底到旺角警署報到期間,收到社團事務主任文件,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以書面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供6項資料,包括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及開支、銀行及戶口號碼等,以及去年12月舉辦國際人權日聯署的目的。

陳皓桓在回信中指,民陣線由2002年成立至今,是香港政黨、宗教、工會、同志組織的溝通平台,透過舉辦活動推動香港實現民主與公平的社會。19年來,民陣堅守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每年多次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並且與警方及政府多個部門開會溝通,舉辦遊行與集會,讓香港市民發聲。

信件內容提及,過去多年,警方等政府部門一直與民陣合作,從未要求民陣申請社團註冊,亦從未警告或質疑民陣為非法組織,警方代表甚至在「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的聆訊中讚揚民陣為「一個大品牌」,與警方在遊行集會方面「合作得好好」,這點在近期一宗法庭案件中由一位總督察在庭上作供時確認。而2013年七一遊行後,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更稱民陣為朋友。

對於有關當局質疑違反《社團條例》,民陣感到相當詫異,質疑若民陣為非法社團,警方與多個政府部門何以一直與非法社團合作、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
英先生當年何以以行政長官身份稱呼「非法社團」為朋友。

民陣指,根據《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享有...結社...的自由」,民陣既不認同臨時立法會所引入的《社團條例》,更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社團,故此將不會逐一回應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



係回又死, 唔回又死, 點都撐往先, 輸人都唔可以輸陣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63763/即時-港聞-民陣指與警合作多年從未獲質疑-拒絕逐一回應警提問

[ 本帖最後由 男E 於 2021-5-4 03:30 PM 編輯 ]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認同民陣。身有屎,點回應呀?
希望所有民陣成員個個坐十年以上。



係前年開始玩得過火啫。


民陣與警合作多年...


[隱藏]
民陣指與警合作多年,難怪黃人經常話警黑合作


不認同社團條例就可以唔蹲守?


今時唔同往日,之前就話忌你三分啫,依家擘晒面,政府站在強勢一邊,仲唔趁你病攞你命呀


引用:
原帖由 luckyma 於 2021-5-4 03:09 PM 發表
民陣與警合作多年...
咩嘢嘖,又真係合作多年喎,只不過近幾年拆咗伙之嘛!



引用:
原帖由 男E 於 2021-5-4 03:04 PM 發表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今日回應警方有關社團事務主任信件,表示對有關信件感詫異,質疑警方過去多年一直與民陣合作,從未警告或質疑民陣為非法組織,決定不會逐一回應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

陳皓桓上月底到旺角警署報到期間,收到社團事務主任文件,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以書面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供6項資料,包括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及開支、銀行及戶口號碼等,以及去年12月舉辦國際人權日聯署的目的。

...
民陣係非法組織=黑社會



[隱藏]
解釋一下資金來源同流向就足夠了


之前未有國安法姐


引用:
原帖由 stkwok1985 於 2021-5-4 03:12 PM 發表
不認同社團條例就可以唔蹲守?
強姦犯不認同強姦有罪,所以繼續強姦冇問題?



咁就好啦,先拉曬啲 keeper 然後瓦解呢個非法組織,充公所有黑金,再調查黑金來源。 


拒絕逐一回應...................又係食花生,等睇戲既時候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luckyma 於 2021-5-4 03:09 PM 發表
民陣與警合作多年...
警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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