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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到期分家產?


引用:
原帖由 瑪卡 於 2021-5-4 10:46 AM 發表
財技👍
準備執笠?
唔係啩?!😳



引用:
原帖由 don78 於 2021-5-4 11:47 AM 發表

1/ 離婚係為左避稅。
2/ 而損身家都係避稅, 因約干年後可轉移至指定人頭名義之下(子女家屬), 咁就可以避開遺產稅45%,唔屎被尾國政苦搶走一半財產, 所以有錢白皮豬個個都公開發表損身家 又大L聲聲話不留比子女.
原來表面扮晒大方
實則做戲保住自己D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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