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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日前在立法會一個財委會上批評法援存嚴重漏洞,經常被濫用,以反修例「爆眼女」案件為例,法援署批出法援請大律   



法援處D友有冇宣誓?
冇就唔應該有公權力。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日前在立法會一個財委會上批評法援存嚴重漏洞,經常被濫用,以反修例「爆眼女」案件為例,法援署批出法援請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去打官司。葛珮帆認為,法援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律師,甚至聘用資深大律師,但最終就以納稅人的血汗錢「埋單」,批評是「掠香港人錢」!
  事實上,呢位黑暴期間右眼受傷、代號K的「爆眼女」,受傷原因仍未有定論,但攬炒派一直憑空指控其傷勢乃警員發射布袋彈所致,警方為查明真相,取得法庭手令獲得K嘅醫療報告,惟K卻申請司法覆核被拒後,再向上訴庭上訴被駁回。然而,官司打輸了,夏博義呢位代表律師都賺了律師費。

新聞來源連結: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21/0428/579638.html



呢單野冇可能唔推爆佢啦

傳媒一定要爆到全港都議論紛紛咁先得



爆漿女出來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