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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反送中抗爭運動警民衝突不斷,多間警署被圍堵。其中8月11日晚上,過百名示威者聚集沙田警署外,警員多次施放催淚彈,驅散期間拘捕六男一女,控以非法集結等罪名。

督察潘小宇

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昨日作供期間向裁判官稱「我又要講粗口了」的女督察潘小宇今日繼續昨供,其間多次與辯方爭辯何為「街坊裝」,又指示威者叫喊口號齊心,形容「互助委員會都冇咁齊心」,認為示威者背後有人組織。

案件由裁判官崔美霞審理。七名被告依次為區嘉偉、李子豪、葉盛富、楊基樂、蔡承志、何皓賢及女子林嘉慧,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區另遭控管有對講機、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葉另被控管有對講機;何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及雷射筆。

辯方律師盤問女督察潘小宇時,問到前年6.12警方是否於中信大廈發射第一枚催淚彈;潘指「唔清楚」。辯方再問潘,當時警方頻繁發射催淚彈,一個普通市民戴口罩自保是否人之常情;潘指不同意,又稱「一個唔犯法嘅市民,係唔會走向聚集人群」。

女督察庭上滔滔談法例 辯方提示控方「你控制下佢好喎」

律師再問潘,是否同意涉案片段並沒顯示當時沙田警署外有車輛因示威者阻塞而做成「車龍」,潘憶述當時負責拍攝警員曾向她表示攝影機有問題,潘認為「影唔到好正常」。律師聞言謂:「我唔係問你點解影唔到,係問妳係咪同意。」潘遂答「同意」,但補充指現場有車輛響號,稱:「你哋可能覺得係支持,但我哋會覺得係示威者行出馬路,車輛響號警告。」

有律師問潘,是否不能排除人群中有身穿街坊裝的市民在內,潘同意,但補充指「街坊裝唔一定係短褲拖鞋,我唔明點解咁多律師同我講街坊裝」。

控方要求潘作補充時,潘連氣數分鐘發言,指示威者叫口號合拍有如運動會,又指「互助委員會都唔會咁齊心咁叫口號」,認為示威者背後有組織指揮。潘更一度企圖引述法例,惟遭辯方律師打斷謂「咁我哋唔知要抄到幾時」、「佢而家仲講法例喎」,提示控方「你控制下佢好喎」,控方遂指示潘「唔好岔得太遠」,潘隨即收聲。

潘已作供完畢,聆訊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STCC11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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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實質嘅證據,唯有岔到好遠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 ... m_content=link_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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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係直程?


講得啱
好過黑律師只識講廢話及轉移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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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刺客禁言 於 2021-4-27 11:47 PM 發表
一個唔犯法嘅市民,係唔會走向聚集人群。


一個正常既警察係唔會係人口密集既地方射催淚彈。
正常警察應該學美國警察咁開槍?



引用:
原帖由 rigby 於 2021-4-28 07:00 PM 發表

欲加之罪
曱甴自己申請
何來欲加?



引用:
原帖由 rigby 於 2021-4-28 07:00 PM 發表

欲加之罪
天網恢恢先O岩.



引用:
原帖由 刺客禁言 於 2021-4-27 11:47 PM 發表
一個唔犯法嘅市民,係唔會走向聚集人群。


一個正常既警察係唔會係人口密集既地方射催淚彈。
最仆街就係d仆街黃甴走去人群作掩護,賤到無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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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乜鬼組織丫,咪又係聽轉貼員呼籲


真係點解問來問去都係問街坊裝。
街坊裝有定義嗎?



引用:
原帖由 rigby 於 2021-4-28 07:00 PM 發表

欲加之罪
所以仆街賣國賊同黃甴係中國香港真係好危險架,要走就快,仆街賣國賊同黃甴肯走對大家都好,又可以係其他地方搵到民主自由同投票權



引用:
原帖由 香港偽民為患 於 2021-4-28 07:15 PM 發表
有乜鬼組織丫,咪又係聽轉貼員呼籲
根本當時就係成班白痴著晒黑衫走埋一齊, 仲衰過以前間丁熊照, 判晒坐監就啱啦, 使乜講咁多。



引用:
原帖由 rigby 於 2021-4-28 07:00 PM 發表

欲加之罪
唔聚集會食煙
點解被人拉又唔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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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垃圾算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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