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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狗狂必挨磚」。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針對香港法院對黎智英等亂港分子嘅判決結果而指手畫腳、瘋狂抹黑、肆意干涉嘅言論,喺激起眾怒嘅同時,更受到官方嘅關注同回應。4月25日,中聯辦發言人指出,夏博義所散布嘅歪理邪說,屬於「公然為違法者張目、為暴力者開脫、對執法者抹黑、對司法者施壓。」如此明晰嘅定性,既係對夏博義及大律師公會嘅鄭重提醒,亦係嚴正警告。夏博義哩條英國反華勢力豢養嘅「癲狗」,一直對著港區國安法「狂吠」不止,屬於「硬對抗」;大律師公會對夏博義嘅違法言行採取默認或縱容嘅態度,屬於「軟對抗」。唔難想像,如此「軟硬兼施」對抗國安法,必然會受到法律嘅嚴懲,夏博義帶領嘅大律師公會,正係「盲人騎盲馬,半夜到深池」。
喺故意隱瞞英國反華政客嘅真實身份,並通過「暗箱操作」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之後,夏博義嘅就職演講,就係公開對抗國安法嘅「挑戰書」,佢狂言要對國安法進行「修改」。佢不但瘋狂挑釁港區嘅法治權威,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善特區選舉制度嘅「決定+修法」發出挑戰。對於為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而新成立嘅「資格審查委員會」,夏博義提出「質疑」,聲稱「可能違反《人權法》對選舉權嘅保障」。夏博義如此高調而狂妄,佢嘅背後係英國反華勢力喺度撐腰同「打雞血」,否則佢邊度來嘅「底氣」與全體中國人民為敵?被夏博義綁上「戰車」嘅大律師公會,必將被拖入違法犯罪嘅深淵。
哩次中聯辦發言人向夏博義發出嚴厲警告,係針對佢此前授受《立場新聞》專訪裹陣嘅狂妄謬論。夏博義聲稱,「當基本權利受影響,大律師公會責無旁貸」,要「捍衛法治」。然而,當外國反華政客粗暴干涉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嘅時候,夏博義裝聾作啞,默不作聲,證明佢所謂嘅「捍衛」實為「危害」;夏博義聲稱,「和平示威」係疏導民怨嘅重要渠道,如果受阻,最終會轉化為暴力對抗。咁係公然為「港獨」及黑暴分子張目,為非法集會製造借口,純屬「知法犯法」。眾所周知,過去喺香港發生嘅所有黑暴動亂,都係以所謂嘅「和平示威」開頭,而以打砸搶燒結束。夏博義仲「擔心」喺國安法執法過程中會引發「冤假錯案」,實則係危言聳聽、顛倒是非。佢竭盡全力為黎智英等人開脫罪責,可惜喺法院審案之前,黎智英等人主動認罪,哩對佢來講係一個始料不及嘅諷刺。
喺提醒同警告之餘,中聯辦發言人對夏博義擔任大律師公會嘅合法性提出質疑。夏博義集英國自由民主黨員、前牛津市議員、「香港人權監察」創辦人等諸多頭銜於一身,佢本人仲係鼓吹西藏「自決」嘅狂熱分子,「香港人權監察」更係一個臭名昭著嘅「港獨」組織,喺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嘅資助下,一直經營著反中亂港嘅罪惡勾當。我哋不禁要質問:咁樣一個反華政客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係咪符合「愛國者治港」嘅底線原則?答案係否定嘅;大律師公會默認或支持夏博義公開挑釁國安法,係咪符合公會《聲明》所承諾嘅「維護特區法治、基本法,支持『一國兩制』」?答案亦係否定嘅。
「唔撞南牆唔翻轉頭」嘅夏博義,極有可能成為因違反國安法而被判刑嘅第一個外國政客;「一條路走到黑」嘅大律師公會,喺夏博義嘅誤導下,極有可能會被解散。歷史事實證明,「眾怒難犯,專欲難成」。試圖挑釁國安法利劍嘅所有軟、硬對抗者,最後嘅下場只會係死路一條!



試圖挑釁國安法利劍嘅所有軟、硬對抗者,最後嘅下場只會係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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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禍港亂港嘅呢些幕後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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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大律師公會,政府發牌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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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補牢,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目的就是要堵塞漏洞,令香港能健康安全地再出發。


有着外國背景嘅反華政客,點可能履基本法。


夏博義頂着主席嘅銜頭對香港社會指手劃腳,呢種夜郎自大,令人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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