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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4-25 15:15
去年11月政府宣布取消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資格後,其他15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隨後宣布集體總辭,當中梁耀忠亦在名單中,而隨著8.18未經批准集結案判決後,梁耀忠預料自己會冇埋區議員資格,有機成為「雙失」議員。
超3個月監禁即喪失議員資格梁耀忠在8.18案中,被判入獄8個月,獲緩刑12個月,但根據《區議會條例》,倘區議員被定罪並判處為期超過3個月的監禁,即喪失議員資格,無論有否獲得緩刑。
梁耀忠在社交網發文,指自己36 年區議會及24 年立法會議員生涯從此畫上句號,仲話「議席可以被褫奪,但36年的理想和堅持卻沒有人可以褫奪」喎!
梁耀忠將成「雙失」議員,提早同佢講聲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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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21-5-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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