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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前年7月7日九龍區反修例遊行後,於翌日凌晨在油麻地以揚聲器講話和敲打警方盾牌,導致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耳朵不適和另一名警員受驚,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原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的判刑原則有錯、明顯過輕,改判區即時監禁9周。上訴庭今頒下判詞解釋。

上訴庭判詞指,維持法紀和治安對保障香港公共秩序的重要性是不言而諭。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是法紀和治安的代表,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不僅傷害有關的警務人員,也衝擊他所代表的法紀和治安。是故,上訴法庭在不少的案例都一直強調,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是嚴重罪行,必須判處犯案者具足夠懲罰和阻嚇的刑罰,目的不僅是要保護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也是要維持法紀和治安。區諾軒犯案的情節嚴重,加重了其罪責,法庭在判刑時必須嚴懲和阻嚇、乃改判區即時入獄9星期。

上訴庭強調案發時香港正經歷連串、持續並嚴重的暴力事件,當中有不少本來是和平的示威、遊行或集會,後來演變成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甚至暴動。當晚約7時半,反對逃犯條例的示威活動在尖沙嘴結束,示威者沿彌敦道擴散至旺角,當時有大批人在案發現場堵路。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案發時在現場的大型違法堵路涉及暴力,但有見當時的社會氣氛和以往的經驗,這種風險明顯存在。

警方當時在竭力執法,要把大批非法聚集堵路的人驅散,一是要盡快恢復路面的交通,另外就是要避免堵路惡化成暴力事件,區諾軒卻襲擊兩位正在前線執行職責的警員,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行為。

上訴庭續指事發前已經有過不少執行職務的警員和參與違法行為者發生肢體衝突的事件。區犯案時有不少人在旁,現場氣氛緊張,而區情緒十分激動,所用的言詞亦極容易挑起人對警方的不滿。在這樣的情況下,區的言行很有可能鼓動別人一同襲擊警員或妨礙警員執法,引發漣漪效應。

區更以粗鄙、挑釁的言詞甚至粗言穢語辱罵警員,萬一有警員按捺不住被挑動起來而有所反應,例如使用過度的武力,這無疑會加劇警民衝突的風險。

根據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區犯案時懷有惡‍意。並在警方的前線犯案,他的作為明顯阻礙警方當時的執法行動,更在短時間內分別襲擊兩位警員。呈堂影片顯示,他襲擊警員後,譚文豪拉著他後退。但是他仍留在現場,不多久就襲擊高警司。他在短時間內干犯兩罪明顯加重他的罪責。

當時高警司在處理傳媒,區在毫無挑釁和衝突的情況下向他施襲,甚至高警司再三要求他停止後,仍繼續用揚聲器近距離向高警司大聲叫囂,他的行為根本是毫無道理可言。

高警司受的傷害雖然並非永久,但不能說是輕微。總而言之,區的罪責嚴重,即使他有良好的背景,又沒有前科,仍然須按照慣常的判刑原則,判處即時監禁。


        
   




區諾軒終於人生精彩喇!!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54538/即時-港聞-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改囚9周-上訴庭解釋指襲警嚴重須阻嚇

[ 本帖最後由 男E 於 2021-4-23 03:48 PM 編輯 ]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明顯過輕


抵L死


應該罰佢被大聲公襲擊九周


[隱藏]
囚9周感覺都算輕,但總好過判社會服務令


恭喜晒


襲擊應該判監


精彩 


佢唔系坐緊其它案?加多兩個月,都成年幾


[隱藏]
係啲曱甴以為自己做乜都唔犯法啫!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佢都有今日


繼續坐監,人生更精彩


依家D 假髲佬開始正常返.


[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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