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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再有一名記者因涉嫌查車牌車主資料涉違《道路交通條例》被起訴。警方透露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篇報道中公開了某車牌的車主資料,懷疑已侵犯私隱違法。警方於2月11日在港島東區拘捕一名
47歲姓黃男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據報被捕男子為《大公報》一名記者。

被捕男子涉嫌於去年8月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已於本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下月25日再訊。


        
   




好! 無分彼此, 齊齊六千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54064/即時-港聞-據報-大公報-男記者涉車牌查冊被起訴-本月中已提堂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毒果立場今次又會唔會雙標大肆宣傳呢?記協又會唔會雙標大力譴責呢?


引用:
原帖由 x747x 於 2021-4-23 11:06 AM 發表
毒果立場今次又會唔會雙標大肆宣傳呢?記協又會唔會雙標大力譴責呢?
記協出嚟講



有講記協!!!! 


[隱藏]
犯法就要拉


妓協快啲開妓者會


妓協會唔會只為黑霉發聲


唔知今次記協會唔會出黎撐??


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1-4-23 11:12 AM 發表
犯法就要拉
隻臭西菜唔覺自己犯法!



[隱藏]
冇炒作而對自己冇價值嘅, 黃人係唔會理會 


記協 


法庭罰則是否會一樣呢


其實查冊系統好有問題(公司、樓、車),縱容從任何人都可以查,完全保障唔到市民私隱.
應該要得到當事人授權後,先可以向第三方提供資料.



記協啲罐頭刀唔係經常攞出嚟開嘅🤭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曹三豐 於 2021-4-23 11:16 AM 發表

隻臭西菜唔覺自己犯法!
話 L 之佢,最緊要佢以後冇得打政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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