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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犯法都仲要捩橫折曲?要護短?所謂既第四權就可以凌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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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者犯法有特權?


[隱藏]
而家所謂的第四權就係要有權無法無天


記者以為係特權階級

前幾日咪有港台記者帶槍添?



工會為何不三罷,境然有人出聲明咁無恥,理應踢出工會。


記者不能上犯人欄,記者全部好人,永遠不會犯法?
乜嘢傳媒公會咁都講得出唔怕俾人笑



引用:
原帖由 peter925 於 2021-4-22 06:07 PM 發表
工會為何不三罷,境然有人出聲明咁無恥,理應踢出工會。
妓者係叫曱甴三罷先有故仔作交功課,唔係邊度有糧出呀。。。



[隱藏]
第四權即係乜權?係唔係等同「犯法權」?


假新聞就唔嚴重衝擊?


黑記唔會犯法?😳


乜掛個記者証就可無法無天架



引用:
原帖由 蕃茄傻仔湯 於 2021-4-22 06:06 PM 發表
而家所謂的第四權就係要有權無法無天
今日記者



[隱藏]
利用工作崗位便利做犯法野唔可以告?
差人工作關係身上有支槍就去打劫都應該唔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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