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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大律師陳仁杰昨日爭議,警員黃沛東替陳偉才錄取口供前未有作出警誡,黃對此亦直認不諱。陳大狀認為陳的口供屬不正當取得,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權剔除,以確保審訊公平。

鄭念慈裁判官今裁定特別事項表證成立後,控方陳詞強調,由於當時黃未有合理懷疑陳偉才幹犯罪行,其調查僅針對陳淑莊,故才未有向陳偉才作出警誡,此做法並不違反守則。控方又指,即使黃未有施行警誡,但當時陳偉才主動要求聯絡律師,並在獲得法律意見後三度行駛緘默權,拒絕回答警方提問,顯示他明顯知悉自己的法律權利。

陳大狀陳詞反駁指,警方替陳偉才錄取口供前,已至少兩度持手令到酒吧搜查,顯示警方早已有合理懷疑有人犯法。而在客觀上,酒吧負責人絕對有可能犯法,警方未有警誡而錄取口供,對陳偉才非常不公平。

3名被告為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陳莊及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陳被票控在2020年4月2日至3日,營運有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以及未按食衞局局長指示,未有為進入酒吧的人量度體溫和容許多於4人同坐一桌。陳淑莊和林瑞華則被控於同日在該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我估酒巴莊而家驚到屎咁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52021/即時-港聞-陳淑莊等人涉違限聚令-官裁定3被告所有票控表證成立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腦癌隨時候命


今次輪到咩癌?


希望判具有阻嚇性嘅懲罰,唔好放生。


[隱藏]
票控違限聚令,
判刑都唔慌會重得去邊,
最多可能罰錢了事!



限聚令食客最多罰5000, 酒吧負責人依案列判坐監


引用:
原帖由 snoopy_fa 於 2021-4-21 01:30 PM 發表
限聚令食客最多罰5000, 酒吧負責人依案列判坐監
認罪繳罰款才5千可解除法律責任,否認控罪可判6個月。



引用:
原帖由 SamuraiBlack 於 2021-4-21 01:22 PM 發表
今次輪到咩癌?
乳癌+子宮頸癌,已經唔係女人



二皇一后,上下夾攻


[隱藏]
精彩人生


違反限聚令其實最多咪罰下錢,搞到上法庭為乜嘢。


但是酒吧莊係緩刑在身, 若入罪, 不是罰款咁簡單, 佢就需要即時入獄


引用:
原帖由 kwokk2014 於 2021-4-21 01:26 PM 發表
票控違限聚令,
判刑都唔慌會重得去邊,
最多可能罰錢了事!
可能要俾堂費。+緩刑期間犯法,可能要座。

[ 本帖最後由 良心打白條 於 2021-4-21 01:39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良心打白條 於 2021-4-21 01:38 PM 發表

可能要俾堂費。+緩刑期間犯法,可能要座。
如果陳柒莊要入去踎,
就眾望所歸!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33Chris 於 2021-4-21 01:36 PM 發表
違反限聚令其實最多咪罰下錢,搞到上法庭為乜嘢。
梱綁式被控告, 因為認違反限聚令, 即係出賣手joke 出賣洒吧東主, 定罪5年內唔洗選
酒吧莊算係有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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