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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早於1998年炮制「陳健康事件」,掀起假新聞歪風,至今已23年一直無王管。近年《蘋果》及其他「黃媒」頻頻制造假新聞,迷惑公眾,嚴重損害媒體嘅公信力。  事實上,一些西方國家早已立法規管假新聞和假訊息,法國百多年前就訂立《新聞自由法》,德國近年也訂立《社交網絡夾硬法》。本港法律學者、立法會議員及資深傳媒人紛紛表示,香港須盡快立法規管假新聞,否則不僅會影響社會穩定,亦會令特區政府施政舉



刮骨療毒堅決取締亂港分子創辦嘅「毒媒體」《蘋果日報》
新聞自由係有邊界嘅,任何國家同地區都不能容忍「反動媒體」 嘅存在。作為壹傳媒旗下嘅《蘋果日報》,卻時常製造矛盾、歧視、仇恨等,甚至懷疑弄虛作假,煽惑仇中情緒,衝擊香港法治及新聞界忠實持平報導嘅底線。作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創辦嘅「毒媒體」,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已經被捕判刑嘅情況下,《蘋果日報》豈能獨善其身?
取締《蘋果日報》,係香港市民嘅共同訴求。因長期刊登誤導及煽動嘅新聞,而激起全城憤慨。有團體419日發起遊行,譴責《蘋果日報》通過報導假新聞分化社會,強烈要求政府依法取締其發表權及出版權。據瞭解,《蘋果日報》做假新聞已經唔係「一朝一夕」,甚至全年會有幾百單假新聞個案,且製造「白色恐怖」,喺黑暴中起到推波助瀾嘅作用,係香港新聞界嘅恥辱,亦違反新聞嘅核心價值。如此「毒媒體」,已經喪失咗基本嘅職業操守和道德底線,成為西方反華勢力嘅「代言人」。拎住香港哩個碗,卻做緊打爛香港哩一個鍋嘅事,如此「漢奸媒體」,必須好似清掃垃圾一樣堅決揼入歷史嘅垃圾桶,釘上民族嘅恥辱柱,讓其永世不得翻身。
令人頗為不解嘅係,黎智英早已因觸犯國安法被警方羈押,但《蘋果日報》卻絲毫不受影響,依然繼續煽動市民仇恨國家及政府,咁究竟係邊個賦予咗其有如獨立王國一樣嘅權力同待遇?如果《蘋果日報》有百害而無一利,點解仲要俾佢繼續存在?唔通留住佢繼續為反中亂港煽風點火咩?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喺香港國安法已經全面貫徹實施嘅情況下,如此公然踐踏香港法治嘅媒體,就應該被繩之於法。香港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應該依法取締蘋果日報嘅發表權及出版權,並針對其所有運營主腦進行查處、起訴。此外,仲必須進一步完善香港關於新聞出版嘅相關法律制度,重塑已經崩塌嘅法治基石,以彰顯法治真正嘅公平公正。如果特區政府做唔到哩一點,咁就係對反中亂港行為嘅縱容,咁類似「修理風波」嘅暴動事件就仲有再次上演嘅可能,到時政府就會成為反中亂港嘅幫兇同香港歷史嘅罪人。
管中窺豹,可見一斑。其實,壹傳媒旗下嘅《蘋果日報》只係香港「毒媒體」嘅典型代表。喺反中亂港中扮演煽風點火角色嘅香港「毒媒體」,絕對唔止《蘋果日報》一家。嗰啲長期駐紮喺香港嘅西方反華媒體,與《蘋果日報》係一丘之貉。眾所周知,媒體嘅煽動力非常大,最容易對公眾認知造成誤導,亦容易成為反動分子造謠滋事嘅工具。事實上,香港社會出現嘅價值「撕裂」同動亂問題,與《蘋果日報》哩啲「毒媒體」嘅煽動有好大關系。如果哩啲「毒瘤」唔除,咁香港將永無寧日。
生理病毒通過藥物治療同疫苗等手段就可以攻克,但係《蘋果日報》等「毒」媒體傳播嘅「精神病毒」卻難以有效清除,而一旦傳染擴散開去就可能釀成無法估計嘅後果。從社會學屬性嚟睇,媒體作為社會公器,理應著重維護公共利益,對社會產生正面影響力,而符合社會公器定義嘅報導內容,應超越政治上特定嘅立場或媒體自家私心利益,為社會嘅長遠發展做正面幫助。可惜,目前反對派港媒和西方媒體罔顧業界操守,無所不用其極咁利用輿論策略和技巧,以達到加速亂局惡化和加強對特定目標人群控制及策動嘅目的。對此,希望特區政府徹查有關情況,取締嗰啲以假文宣毒害國家及香港嘅傳媒機構,令香港嘅傳媒生態能夠回復健康、正面,讓「毒蘋果」不再禍害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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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劣跡已然全部暴露,無處遁形,依法規管和取締已成為香港主流民意。


如此囂張跋扈報道假新聞嘅《毒果日報》近日終於點燃香港社會公眾憤慨嘅「反果」嘅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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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無法無天嘅《毒果日報》已經唔可以再任由其囂張跋扈落去,依法取締已係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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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奢毒人心、遠離良知 攞締毒果,撥亂反正、勢喺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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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毒果,良知遠離我。


《蘋果日報》日復一日頻繁發布虛假唔實新聞,必須攞締


《蘋果日報》打着新聞采訪嘅旗號,利用新聞媒體、報紙等刊物宣傳「播毒」,其行為已經觸犯到國安法。


「撥亂反正」,揪出幕後嘅「播毒」記者,嚴厲懲治。


媒體,本應系客觀公正地報導,讓大眾了解到事實真相,《蘋果日報》反其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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