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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女侍應前年藉管理應用程式Telegram開設的頻道煽動他人犯罪,被控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等罪。她早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押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情緒及抑鬱問題,需求診精神科。報告亦指她容易受人影響。她因渴望得到人接納,及受當時的社會環境影響,才誤入歧途。辯方強調被告在案中的角色較被動,被告加入不少頻道,被捕時亦有多達逾百條訊息未閱讀,被告沒可能每條都有閱讀。被告雖知道有訊息含犯法內容,但無證據指是由她發出,且訊息在沒有被告的情況下亦會被發出。此外,辯方亦指被告在還押期間還出現自殘傾向,需懲教特別注意,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已後悔及精神問題等予以輕判。


個撚個呢d黃屍都係話自己精神有問題, 所以話隻隻曱甴永遠係痴撚線

香港判刑肯定世界上最輕, 好似英美呢d所謂自由民主嘅世界最少都10年8年! 香港警察同法官真係追唔上世界標準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420/bkn-20210420114351721-0420_00822_001.html



唔怪得將修訂逃犯條例講成送中,原來係精神有問題


出返嚟差唔多30歲


都算判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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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未來一年每天都有同類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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