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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又說香港未有與「假新聞」相關的法例,但有其他法例,規管任何人作出煽動或違反國安法的行為。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若有報道違法,警方應該表明是違反哪條法例,認為警方近日對傳媒的批評,會收窄傳媒空間。



楊生早前回覆,說協會收到大量投訴假新聞,但協會沒有調查權,但假新聞確有問題。

今日,警方說假新聞觸犯法例,楊生問何法。

問題是"假新聞",楊生突然確得好正常!

傻的嗎?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 ... m?spTabChangeable=0



立法囉,簡單。


奸邪妖獸私了他人時,記協又何憂心過大眾市民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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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ndyBB1995_2 於 2021-4-18 11:40 AM 發表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又說香港未有與「假新聞」相關的法例,但有其他法例,規管任何人作出煽動或違反國安法的行為。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若有報道違法,警方應該表明是違反哪條法例,認為警方近日對傳媒的批評,會收窄傳媒空間。

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86326_1_L_20210417184837.jpg

楊生早前回覆,說 ...
點解傳媒就不可被其他人批評?



垃圾傳媒唔作新聞就冇嘢寫梗係擔心啦


拉埋件楊建興啦,扮哂文人


濫用得沒有界線,就說別人收窄你空間?
說穿了你們只顧自己,自我中心。



轉行囉,千祁唔好難為自己


[隱藏]
條7頭楊真係無知,《刑事罪行條例》 (第200章)第9條第(1)款可以拉9哂班毒媒妓協啦。


記協都吹你立法呀

林鄭快D立假新聞法啦. 唔好又話咩高難度唔做, 新加坡/台灣都有, 妳照抄就得, 屢犯果D, 罰則就算唔坐牢都可以停刊一年或以上.

[ 本帖最後由 cskch 於 2021-4-18 12:47 PM 編輯 ]



假新聞都不可以批評


妓協收皮啦


引用:
原帖由 海島肥馬 於 2021-4-18 12:44 PM 發表
條7頭楊真係無知,《刑事罪行條例》 (第200章)第9條第(1)款可以拉9哂班毒媒妓協啦。
妓協毒霉中9哂啦


「煽動意圖」的釋義載於《刑事罪行條例》 (第200章)第9條第(1)款,當中包括:

(a) 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
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
(f)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g)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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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單嫖獨賭kaka 於 2021-4-18 12:45 發表
假新聞都不可以批評
記協: 第四權係唔可以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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