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黃人咁鐘意台灣,佢地應該冇人知道台灣早就法律管治媒體和網路造謠
因為法律條文並冇好清楚
解釋權全在執政者手上
隨便提一下台灣社維法包羅萬象
睇下連禁蒙面都包括在內
所以早排台灣網路上經常出現嘲諷文
政府公開宣示造謠發布假消息要關三天
網民會酸來酸去,叫大家小心,假消息要"關三天"
開玩笑歸開玩笑,台灣執政黨真係會咁做
有人係網路上鬧蔡嬸或官員或轉貼不實消息
第二日就馬上法辦
本討論區一位港奸仁兄,佢應該慶幸在香港沒有此法律
如果佢係台灣發類似造謠文,仲發咁多
早就俾台灣政府拉左都唔知幾十世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 本帖最後由 sclee1209 於 2021-4-18 12:49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