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913
  • 回覆: 26
+2
立場報道
2021/4/16 — 13:29



男警吳世平

28 歲休班交通警被指去年 8 月在港鐵太子站偷拍一名女同袍的裙底,遭途人發現,並在警方到場前刪除相關照片。男警被控遊蕩罪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今(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女事主貌似被告前度,使他情不自禁。辯方又指被告當時在前線處理暴亂,亦受身邊朋友排擠,心理壓力很大。裁判官陳慧敏替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明言本案嚴重,不排除判監,押至 4 月 30 日判刑,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辯方求情時指,警員看到女事主貌似其前女友,一時衝動下犯案。裁判官陳慧敏質疑如事主樣子與前女友相似,為何不是拍攝容貌而是裙底。辯方解釋被告是情不自禁,加上事主穿著長裙,裙底相片其實模糊。辯方續指,案發時刻正值社會動蕩,被告走到最前線處理暴亂,亦受身邊朋友排擠,心理壓力很大,指他「當時有啲異常」。
官:被告任職警員 罪加一等

裁判官聽畢求情,表示會替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雖然被告及早認罪,省及事主出庭作供時間,惟被告任職警員,罪加一等,明言案件有一定嚴重性,以往亦有判監案例,不排除會向被告判監。案件押至 4 月 30 日判刑,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承認案情指,去年 8 月 25 日,X 在港鐵太子站登上扶手電梯時,感覺到被偷拍,遂轉身查看,結果發現被告正手持電話偷拍。被告立刻逃走,遭男途人截停並報警。惟警方到場後,被告手機內的裙底照片已不翼而飛。

男警吳世平(28 歲)被控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兩罪。控罪指,他在 2020 年 8 月 25 日在港鐵太子站 A 出口 AE1 扶手電梯遊蕩遊蕩,導致女子 X 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及在同日港鐵太子站員工室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刪除了 X 的裙底照片。
 
案件編號:WKCC304/2021
。。。。。。。。。
似前度就可以影?影裙底可減壓?似前度就可偷拍 咩邏輯🤔🤬真不知所謂,淨係記住前女朋友既下身?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 ... 處理暴亂受排擠壓力大-官指不排除判監/



話唔排除判監即好大機會唔會判監


就係D咁嘅物體


敗類


[隱藏]
無包庇 公正


犯法就拉啦唔使客氣!香港係法治之區呀曱甴!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定無事嘅


引用:
原帖由 MarkIV 於 2021-4-17 08:19 AM 發表
犯法就拉啦唔使客氣!香港係法治之區呀曱甴!
冇錯對定性曱甴—定講法治



[隱藏]
曱甴成鳩日都話個社會針L對佢!香港生活好L困難咩?走囉!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十分同意犯罪警員罪加一等,果3條有緩刑既法棍都應罪加三等。


[隱藏]
犯法就要拉,告, 坐監,一視同仁


主題標籤 #港鐵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