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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理連篇。近兩年有多少次是和平集會,暴徒封路,破壞,私了,縱火,掟氣油彈,這叫做和平集會嗎?


引用:
原帖由 都沒有 於 2021-4-16 07:37 PM 發表
前年8月31日集會的案件,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以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早前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被判囚8個月;楊森判緩刑1年;李卓人被判囚6個月。其中黎智英及李卓人的兩個月刑期,與8.31案刑期分期執行,即二人的刑期在兩案中分別為14個月。 法官胡雅文表示,判刑並不考慮被告...

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86203_1_L_20210416191147.jpg
狗咬狗骨



唔駛坐真是匪夷所思。。。。。


幾時集會後和平過,dllm而家仲講埋啲廢話


[隱藏]
啲死曱甴視法律如無物。

犯咗法就要 接受刑責 坐監

呢班大賊可以 獲得緩刑

真係匪夷所思



引用:
原帖由 都沒有 於 2021-4-16 07:37 PM 發表
前年8月31日集會的案件,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以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早前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被判囚8個月;楊森判緩刑1年;李卓人被判囚6個月。其中黎智英及李卓人的兩個月刑期,與8.31案刑期分期執行,即二人的刑期在兩案中分別為14個月。 法官胡雅文表示,判刑並不考慮被告...

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86203_1_L_20210416191147.jpg
律政司聽日會上訴



".....法官胡雅文表示,判刑並不考慮被告的政治信念,他們亦非一般參加者,而是知名人士,在人群中顯眼,其他參加者亦沿途跟隨他們。

她提到,根據2019年的經驗,群眾在示威的情緒高漲,有發生暴力的風險,有關集結亦預先有計劃,表示會進行祈禱。被告是明知而參與集結,期間特地到並非宗教場所的警察總部,事發時又故意漠視警方警告,會鼓勵其他人違法,認為判處即時監禁是唯一適合的刑罰。...."



不是一單半單會會或遊行變成暴動,
2019年不知幾多單遊行或集會結束,黑暴立即四周縱火堵路破壞店舖打人...
當時社會不安,市民人人自危怕被黑暴追打,反問楊生你們泛民有無譴責過黑暴呀.
而家法官都睇穿你們攪集會的目的,只有你們面皮厚才講咩匪夷所思....



對于非法集結的暴動
法官不依法重判
繼續為暴動分子 開脫罪行


就等着司法被清算吧!!


現在你們美英主子
都救不了你們!!


為異族賣命
你們就應該知道會有此結局



知法犯法,判得如此輕,律政司要上訴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21-4-16 07:39 PM 發表
楊森一番批評,我想法官大人應該要加控藐視法庭罪。
其實緩刑應該最起碼要有一個附加條件,就係緩刑期間不得公開談論有關案件,否則即可視作藐視法庭並要即時收監!!



傷人縱火有幾和平?


引用:
原帖由 來自M78星雲的神 於 2021-4-16 10:14 PM 發表

和平集會?
泛民係咪盲咗?
手足既行為都叫和平?
其實係唔係和平根本與本案無關。
佢地嘅控罪係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亦即係非法集結。唔好俾佢用和平嚟轉移視線!!



自作孽。沒有一點悔意應該要加監。社會運動黑爆是你們的生意,個個千萬富翁億萬富豪,嗰啲錢啊點樣得嚟嘅。👎👎


引用:
原帖由 lpj88 於 2021-4-16 20:06 發表
應該要上訴, 判得咁輕仲有緩刑.
x2 唔好俾班漢奸走狗甩身



[隱藏]
香港賤台專報反中亂港者言論妖言惑衆
仲未摺埋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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