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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都沒有 於 2021-4-16 07:35 PM 發表 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案,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2人認罪,另外7人審訊後裁定罪成,法庭今日判處黎智英、李卓人監禁12個月;梁國雄判監18個月;何秀蘭判監8個月;而區諾軒就判監10個月。 另外4名被告吳靄儀、何俊仁、梁耀忠及李柱銘,各判緩刑1年或2年。 何俊仁離開法庭時表示... 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86206_1_L_2021041619092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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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allking13 於 2021-4-16 07:37 PM 發表 一定要上訴 無可能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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