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559
  • 回覆: 26
+3
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其餘被告月初均被裁定2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罪成;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因參與前年8月31日灣仔至中環遊行,上周三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2案今午將一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由法官胡雅文判刑。黎智英及李卓人涉818案及831案判囚,其中2個月刑期分期執行,2人刑期合共14個月。



法官胡雅文判刑指參考2019年經驗,大量群眾聚集時情緒容易高漲,具風險爆發暴力事件,警方亦擔心有激進份子潛藏群眾內伺機干犯暴力行為故反對遊行,眾被告在明知反對下照樣舉辦遊行,並以其名氣做隊頭吸引及引領群眾,蓄意違法,性質嚴重。眾被告有預謀下犯案,以流水式疏散為名,又呼籲市民「逼爆維園」故絕非偶然。考慮到參與人數龐大,構成風險觸發潛在暴力,判監屬唯一選項,社會服務令並不合適。

胡官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指李卓人、梁國雄及區諾軒角色非常出眾,既出席民陣事前記者會,又呼籲人「逼爆維園」,故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其餘6人則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第2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中,眾人罪責均等,均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全部刑期同期執行。胡官最後分別以各被告認罪、沒有案底、具備良好品格、長期社區服務及年老等為由,減刑或判處緩刑。

梁耀忠於5點15分步行離開法庭,沒有停留接受訪問。

首案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區諾軒,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罪。區諾軒早前已承認了2項控罪,梁耀忠則承認了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次案被告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另承認於前年8月31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C法界果然官官相衛, 知法犯法的律C竟只判緩刑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48649/即時-港聞-818及831案-黎智英李卓人各共囚14個月-李柱銘楊森等人緩刑

[ 本帖最後由 男E 於 2021-4-16 06:23 PM 編輯 ]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律政司上訴啊唔該


點解可以緩刑?


引用:
原帖由 ballking13 於 2021-4-16 06:30 PM 發表
點解可以緩刑?
4個有3個係法律界人士



[隱藏]
好彩李呃人條仆街走唔甩!


兩年內令這幾條律屍再犯事, 就可成功將佢哋收監...


引用:
原帖由 ballking13 於 2021-4-16 06:30 PM 發表
點解可以緩刑?
會唔會係同行有計傾



一係全部緩刑,一係全部坐,有乜理由唔同待遇,刑責可以鍾意點就點嘅咩!
因為有啲人有權力,身驕肉貴就無事!



12 + 2 佢哋都唔志在, 當加二服務費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你封我唔到 於 2021-4-16 06:34 PM 發表
好彩李呃人條仆街走唔甩!
你焯人抵死!我最L憎呢條工會粉腸!



一定要重判呢班仆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羊森俾你緩刑仲在庭外大發噏瘋?




點解有部人可以緩刑?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allking13 於 2021-4-16 06:30 PM 發表
點解可以緩刑?
是的。非常不理解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