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409
  • 回覆: 32
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7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何俊仁被判囚12個月,緩刑2年;李柱銘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吳靄儀被判囚12個月,緩刑2年。 同案早前已認罪的梁耀忠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1年;區諾軒判囚10個月。




司法界果然有特權 !
那是什麼:官官相x
包金姪女不是偶然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8-18案吳靄儀及李柱銘獲判緩刑-082917702.html



若係警察法官會話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但今日律師犯法判緩刑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司法界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


[隱藏]
何俊仁、李柱銘、吳靄儀同梁耀忠係麻雀館熟客,區諾軒只係戥腳,個官係雀館主持人,所以只係戥腳嗰個要踎監。


呢D就是香港的法治精神囉


大狀係唔同d


未年成 細路 去裝修 判入更生中心,
卒仔 沖咖啡妹  暴動放火 坐四碌,

知法犯法  幕後大佬  收獻金 指揮暴動  獲緩刑  過兩日搭飛機去5眼享福 合理嗎 ?

[ 本帖最後由 lrr174 於 2021-4-16 05:51 PM 編輯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律政司上訴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Peter_H 於 2021-4-16 06:10 PM 發表
正呀~
呢鑊好睇 
咁係好睇,6呎4等人陸續有來。



引用:
原帖由 腸旦丁麵 於 2021-4-16 05:28 PM 發表
司法界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
咪係

又話法律係公正

睇完判刑唔多覺,仲要係知法犯法



[隱藏]
76仁一出黎即刻係度嘈政治打壓啦, 全無悔意點解仲可以緩刑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