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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madabi 於 2021-4-15 01:46 PM 發表 立咗國安法之後 判刑愈來愈辣 之前好彩走甩既真係要還神 愈遲告只會愈大鑊 而家d律師愈打愈求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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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os888 於 2021-4-15 01:34 PM 發表 前年11月13日網民發起全港「三罷」,兩名分別18歲及27歲男青年被指在大埔參與非法集結,其後分別被 搜出士巴拿及催淚彈彈殼等物品。二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於粉嶺法院判刑。陳炳宙裁判官指,案發時為香港發生史無前例的公共秩序問題期間,超過100人非法集結並堵塞主要道路,事前一定經過預謀,出現實質暴力的風險極高,案情十分嚴重。最終判18歲青年進入教導所,另一人則判監禁21個月。 被告分別為 ...
原帖由 zhangan 於 2021-4-15 01:57 PM 發表 《陳官稱希望該老師能思考一下,為何他會教導出一個相信犯法為追求公義方式的學生》 打面打到啪啪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