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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月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27歲女咖啡師被指把植物丟入火堆助燃,她否認暴動、縱火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4罪,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及一項暴動罪3罪罪成,今(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被告父親在聞判後痛哭,大聲疾呼「政府無良,殘殺青年」;被告男友則在被告步入羈留室前大叫:「時間好快過,等你出嚟結婚呀。」



前年9月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27歲女咖啡師被指把植物丟入火堆助燃,她否認暴動、縱火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4罪,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及一項暴動罪3罪罪成,今(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被告父親在聞判後痛哭,大聲疾呼「政府無良,殘殺青年」;被告男友則在被告步入羈留室前大叫:「時間好快過,等你出嚟結婚呀。」
辯方求情指稱,被告患有抑鬱症及焦慮症,需定期覆診,精神狀況或令她較為衝動。辯方又稱,事件沒有大規模暴力,非同類案件最嚴重的情況;而當時被告身上沒有武器及縱火工具,並非有預謀和計劃,是即時在現場發生的行為。
法官姚勳智判刑指出,他同意當日事件並非詳細策劃,但非法集結的情節嚴重,而被告把植物及紙皮丟入火堆助燃,可對在場的人造成嚴重傷害。姚官將暴動罪的量刑起點定為5年監禁;兩項縱火罪的起點則為4年半,考慮被告對案情無重大爭議,節省法庭時間,各罪刑期再減半年,三罪同期執行,總刑期為監禁4年半。
被告蕭樂婷(27歲)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和參與暴動。她另被控管有一枝激光筆,該罪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父親大聲疾呼「政府無良,殘殺青年」...養不教 父之過...
被告男友羈留室前大叫:「時間好快過,等你出嚟結婚呀。」
在囚人士都可以結婚...
被告患有抑鬱症及焦慮症...又係有病...唔坐監唔知身體差...
呢個時間先講結婚;信你兩成,無期徒刑; 信你三成,月經都停; 信你四成,智商變零...
在囚咖啡師...熱咖啡 為手足斟到瀉...一杯飲過再一杯好傾未嫌夜...再坐一會...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414/s00001/161837131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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