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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於前年9月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期間有人佔據太子道西行車線和點燃雜物。27歲女咖啡師涉嫌把雜物丟入火堆助燃,早前受審後被裁定兩項縱火及一項暴動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半。

她另被控同日在旺角荔枝角道管有一個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惟受審後被裁定無罪。

被告蕭樂婷被控於前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和參與暴動。

恭喜晒!人生將會更精彩!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46444/即時-港聞-女咖啡師丟雜物入火堆縱火及暴動罪成-判囚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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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有無認罪?4年半真系幾甘。。法院早點判,就無咁多傻仔去搞事。不過當時肯定好多黃人控制住法律界。所以哩個都系你地既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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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支持牠坐監


抵L死👍
ON9無藥醫



引用:
原帖由 Peter_H 於 2021-4-14 11:44 AM 發表
元朗白衣人的案相信會萬眾其待
比人打的女人都咁~ 可況打女人打老弱婦孺的人=終身xx😬
Boring



恭喜自由西


引用:
原帖由 魚仔曲其 於 2021-4-14 11:44 AM 發表
佢有無認罪?4年半真系幾甘。。法院早點判,就無咁多傻仔去搞事。不過當時肯定好多黃人控制住法律界。所以哩個都系你地既命運
引哂啲曱甴仔出黎受刑都好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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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應得


女咖啡師嘅愛呀


引用:
原帖由 綠腳趾 於 2021-4-14 11:46 AM 發表

引哂啲曱甴仔出黎受刑都好既
咁又系。清班人出哩。走既走,坐既坐。



天使


被告蕭樂婷
被告蕭樂婷
被告蕭樂婷
被告蕭樂婷
被告蕭樂婷


被控於前年9月22日,
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
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和參與暴動罪成 ,
判囚 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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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幾年冇得「蕭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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