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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加燦 於 2021-4-12 09:11 PM 發表
攞嚟都冇用. 加拿大法院一定唔批准用來做證供.
其實好荒謬
美國指控猛女士誤導
源自一份powerpoint
但成份完整的powerpoint ,卻不肯公開
即係法院容許美國斷章取義地作出指控

完整的powerpoint ,反過來要辯方向匯豐拿

西方的所謂法治
真係搵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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