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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一(4月1日),針對黎智英為首嘅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同大律師吳靄儀等九人被控犯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哩一案件,法官裁定除區諾軒同梁耀忠兩人外嘅7名被告兩罪全部成立,同時因前年8月31日喺港島違法參與未經批准嘅所謂「流水式祈禱會」被警方控告嘅黎智英、李卓人、楊森被安排至琴日(7號)審訊,目前案件已有新嘅進展。
   琴日早上,灣仔區域法院開審黎智英等人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案,唔少熱心市民早早前往法院,「一手提香檳,一手拉橫幅」等待正義嘅到來。然而,意料之中嘅事情卻發生咗,曾狂言「入獄將成人生巔峰」嘅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三人,竟忽然喺開庭前態度轉咗360度,一改以往死不認罪嘅主意,博輕判免去監禁而向法官低頭認罪。目前法官胡雅文將案押後至下周五(16號) , 與「8·18未經批准集結案」一同判刑,黎智英繼續還押,而李卓人及楊森卻獲得咗保釋資格。
   早前多次審問,幾人均堅稱當日嘅活動僅係「流水式」疏散計劃而絕唔認罪,短短几日卻360度轉變向法官低頭?如此大嘅轉變,用「腳趾公」霖都知入邊絕對有「古惑」。有懂法嘅熱心市民分析,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但一般情況下,只要犯人喺開審前一刻認罪,就可以獲得20至25%刑期扣減,故有好大理由懷疑三人只係表面假意嘅認罪,實質卻係藉此霖著逃避入獄。死唔認錯、毫無悔意,卻意圖認罪求情搏免?筆者我第一個唔同意!
   回顧過去幾人犯低嘅「漢奸罪」,罄竹難書,判佢哋終身坐監,坐監坐一世都係輕叛。再將目光放翻2019年8月31日,民陣預先申請從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中聯辦,喺警方多次表明反對後,當日仲有人藉著「去維園賞花」、「自由行」、「為香港罪人祈禱」等理由於灣仔修頓球場聚集咗約2000人,受到警方多番警告仲毅然決然咁發起遊行,令交通大受堵塞,嚴重破壞咗社會秩序同政府嘅抗疫計劃。面對警方發出嘅《公安條例》警告,有記者曾問黎智英:「擔唔擔心遊行可能犯法?」黎智英直言「就係故意參與!」如此惡劣嘅態度,耶穌來到講佢係真心認罪都無人信。另外,據法庭工作人員透露,琴日有親友趁聆訊「中場休息」時間,霖著通過黎智英個女「偷雞」向黎智英遞紙條,被喝止之後佢個女仲堅持唔上交,若無唔見得光嘅內容點解要咁緊張呢?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哩句話唔會有假,但面對賣國賣港嘅「亂港」分子,我哋唔同意咁樣作假認罪,我哋需要嘅係真心實意,希望法官可以正視市民呼聲,嚴懲破壞香港嘅背後黑手,俾我哋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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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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