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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調酒師前年11月於港鐵旺角站出口縱火被捕,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9個月。 20歲被告沈俊傑被控於前年11月在九龍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並燒毀港鐵旺角站C1出口。 案情指,當日有約100人在旺角聚集堵路,多處被示威者縱火。凌晨2時,蒙面的被告將一些垃圾投進現場...





嘩! 咁多好消息, 黃畜消化唔切喎, 點算?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83614-20210331.htm?spTabChangeable=0



三年幾,真係恭喜晒。


好事好事


縱火加暴動罪判39月

會唔會太過輕呀



[隱藏]
黃屍末日到了


引用:
原帖由 單嫖獨賭kaka 於 2021-3-31 06:25 PM 發表
縱火加暴動罪判39月

會唔會太過輕呀
被告用火損壞財物,案情嚴重,判刑須阻嚇性。
被告涉及縱火及違反《禁蒙面法》控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留待法庭存檔。

律政司其實很多時候告三條,協議後減兩條。都吾想鋤死人。
但因為下級法院無王管亳無阻嚇作用,所以近排告大鑊嘢要上區域法院,就吾會感化社服啦。



今日咩事啊,咁多好消息既

香港人贏到開巷,咁樣班曱甴會好嬲好嬲啊






呢單刑期真係好低下。


[隱藏]
希望快啲捉埋其他曱甴


期待更多奸邪妖獸「再坐一會」。


港鐵應該追討損失,佢應該冇錢賠,告到佢破產


晒又一隻曱甴人生更精彩,呢排咁多好消息,真是要開香檳慶祝黑暴曱甴陸續入冊


精彩人生


[隱藏]
叻仔,懂得爭取精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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