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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1-3-31 14:25
引用:原帖由 男E 於 2021-3-31 02:02 PM 發表
不少示威人士在前年元朗「721事件」翌日到荃灣荃豐中心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辦事處大肆破壞,打破玻璃牆的加拿大籍男學生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控罪,裁判官溫紹明最初判處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獲批後,溫官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仍不滿刑期過輕,今早到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溫官沒有認真處理案件的背景及處境,例如沒有特別考慮涉案日期及地點。案件下午再續。
... 記得之前好像有法官簽名反修例,有冇呢件姓溫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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