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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工聯會理事長黃國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居粵港澳大灣區港人在議會缺乏民意代表,建議在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內增設大灣區議席。
黃國又倡議,倘選委會組別未來佔立法會40席,可把有關議席平均劃分予選委會5大界別,各界別佔8席,以確保勞工基層界會有代表晉身議事堂,體現均衡參與原則,「純粹(選委會)1500人入面任揀嘅話,我覺得我哋勞工階層唔會佔主導,選出嚟都未必係我哋。」

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防亂象議員行為不檢將被罰「停賽」
香港立法會過去不時有反對派議員以出位言論博眼球,甚至採取暴力行徑。3月25號,立法會大會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引入「停賽」機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成文於港英政府時期,立法會只能對行為極唔檢點議員除以驅逐離場或提出譴責嘅罰則太輕,罷免議員又需要三分之二嘅喺席議員贊成,門檻非常高。早已唔符合當前現實,且多次暴露出易被濫用嘅漏洞。
2018年以嚟立法會遭惡意拉布嘅想像愈演愈烈,一啲激進勢力極力要將嗰啲選舉變成撕裂香港社會、癱瘓特區憲制體制和行政運轉嘅過程,企圖讓香港嘅選舉從根本上與特區嘅使命對立起來。
2019年5月,立法會進行《國歌條例草案》二讀,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喺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掟臭彈」同「淋臭水」,結果讓會議廳充斥臭味,並暫停會議;6月4號,陳志全及朱凱廸手持標語沖向主席臺示威,朱凱廸喺會議廳潑灑帶有惡臭氣味嘅褐色液體,導致會議無法正常進行。
立法會議員用肢體衝突、污穢物打斷會議嘅行為變本加厲,立法會屢屢成為反對派議員嘅秀場。因此,為治理立法會亂象,制定相應嘅規則來規制議員嘅行為,顯得尤為迫切。
港立法會參考英國下議院嘅做法,禁止嚴重違反議事規則嘅議員,參與會議一段時間,而停賽期間要扣工資,再犯嘅話停賽嘅時間就更長。
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引入「停賽」機制,收緊處分行為極不檢點議員嘅罰則。將讓存心破壞立法會會議進行嘅議員付出應有嘅代價。更重要嘅係建立一個漸進式嘅罰則階梯,提高議事規則嘅阻嚇力,撥亂反正,還市民一個健康,理性,文明嘅立法會。

[ 本帖最後由 廚房回收的西瓜 於 2021-3-26 11:15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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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勞工基層界會有代表晉身議事堂,體現均衡參與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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