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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utatbo 於 2021-3-25 12:01 PM 發表
女咖啡師涉嫌於前年9月22日晚上在旺角警署附近參與暴動及縱火。她在同一晚於維景酒店外一輛私家車被警方截獲,警員在她的背囊搜出一枝雷射筆,及防毒面具與護目鏡等示威者常用裝備,遂將她拘捕。她否認兩項縱火、一項暴動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經審訊後今天(25日)在區域法院裁決,她被裁定縱火及暴動罪成,但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不成立。法官為她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4月14日判刑,期間她須還 ...
她被裁定縱火及暴動罪成

真法官判刑應該有排坐,精彩人生由減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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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wbguy 於 2021-3-25 01:24 PM 發表

最少幾年,出番黎成功減肥


兩條都係重罪,正常5,6年起跳,成功減肥之外,佢肯努力讀書進修,放監時先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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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腳趾 於 2021-3-25 01:40 PM 發表

讀返個 master 出黎
咁就真係有希望擁有真正的精彩人生 !

想起楊惡橋踎緊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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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9611691 於 2021-3-25 02:16 PM 發表

暴動縱火,背囊藏攻擊武器就不成立,呢啲法官不存厚望,可能又是那些口說警戒性形罰,但同時就輕判。
呢個女暴徒睇落無咩後台連接9官咁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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