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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utatbo 於 2021-3-25 12:01 PM 發表
女咖啡師涉嫌於前年9月22日晚上在旺角警署附近參與暴動及縱火。她在同一晚於維景酒店外一輛私家車被警方截獲,警員在她的背囊搜出一枝雷射筆,及防毒面具與護目鏡等示威者常用裝備,遂將她拘捕。她否認兩項縱火、一項暴動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經審訊後今天(25日)在區域法院裁決,她被裁定縱火及暴動罪成,但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不成立。法官為她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4月14日判刑,期間她須還 ...
成隻豬西咁, 化左灰都認得, 抵被人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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