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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sonkf 於 2021-3-28 04:06 PM 發表

元朗站黑白雙方都應該係非法集結,暴動就要睇多D證據。
主要係車站大堂好多人經過,社會安寧必然會受破壞。

非法集結
(1)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  (由1970年第31號第11條修訂)
( ...
非法集結同暴動罪係二樣野黎,判刑爭好多,你都講得岩,耍睇官點判



引用:
原帖由 上環 於 2021-3-28 04:11 PM 發表

非法集結同暴動罪係二樣野黎,判刑爭好多,你都講得岩,耍睇官點判
公安條例黎講,非法集結係暴動既必要條件

暴動
(1)如任何參與憑藉[url=]第18(1)條[/url]被定為非法集結的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  (由[url=]1970年第31號第12條[/url]修訂)

(2)任何人參與暴動,即犯暴動罪 ——
(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及
(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5年。

問題係,乜野叫做破壞社會安寧呢。
放火就肯定算,掟磚就無走雞,主要係呢D 行為有機會波及無辜。
宜家係元朗站大堂,黑白兩邊其實都被控暴動
黑衫果邊,衰在有D茂利係度掟野同玩水喉

飛天南就真係難講。佢打交先加入混戰,又唔係真係好顯眼既地方。
如果佢的確有勸阻白衣人唔好打,無效先加入戰團,咁要入非法集結都係有疑點。
群毆一定入到。佢話佢無打中人都無用。

再深一層諗,元朗站大堂雙方都肯定會"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
因為好多人會用元朗站,黃藍黑白都有
但係下面既村口,究竟白衣人會唔會令村民感到不安,就係另一回事
村民認為白衣人係保護佢地,附近又無其他人住,咁白衣人係咪非法集結,難講
即係你果句,係家門口保衛家園,無理由入到非法集結

[ 本帖最後由 wilsonkf 於 2021-3-28 04:28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wilsonkf 於 2021-3-28 04:14 PM 發表

公安條例黎講,非法集結係暴動既必要條件

暴動
(1)如任何參與憑藉第18(1)條被定為非法集結的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  (由1970年第31號第12條修訂)

(2)任何人參與暴動,即犯暴動罪 ——
(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及
(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5年。

問題係,乜野叫做破壞社會安寧呢。 ...
事實真係我地睇到就係群毆,當然係我立場就唔應該告白衫,但只要係二邊都告,我都認為無問題,重點係齊齊過堂就得



引用:
原帖由 上環 於 2021-3-28 04:11 PM 發表

非法集結同暴動罪係二樣野黎,判刑爭好多,你都講得岩,耍睇官點判
香港只法劣
沒有法律
黑暴好多都無事或輕判
還信香港法律嗎?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ilsonkf 於 2021-3-28 04:14 PM 發表

公安條例黎講,非法集結係暴動既必要條件

暴動
(1)如任何參與憑藉第18(1)條被定為非法集結的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  (由1970年第31號第12條修訂)

(2)任何人參與暴動,即犯暴動罪 ——
(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及
(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5年。

問題係,乜野叫做破壞社會安寧呢。 ...
香港還有法律嗎?
黑暴放生幾多人?
經過黑暴我不信香港法律!
長編大論有用嗎?



引用:
原帖由 edenfovwin 於 2021-3-28 04:45 PM 發表

香港還有法律嗎?
黑暴放生幾多人?
經過黑暴我不信香港法律!
長編大論有用嗎?
守咪有,唔守,阿爺會同用行動證明係有...



引用:
原帖由 wilsonkf 於 2021-3-28 04:46 PM 發表

守咪有,唔守,阿爺會同用行動證明係有...
聽住先
我未見到有!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3-22 10:08 PM 發表

你唔係咁天真信咖啡館會查下?
咖啡館成立的目的係用來控制公務員,確保公務員效忠英國政府,反貪只係掩飾

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先係咖啡館要做的事
試問又點會查
徐家傑話頭,咖啡館只係英國在港嘅特務機構,用嚟維穩用



引用:
原帖由 農場紅色馬 於 2021-3-28 17:25 發表

徐家傑話頭,咖啡館只係英國在港嘅特務機構,用嚟維穩用
但係中央由頭到尾冇諗過收拾咖啡館
由得咖啡館繼續反中亂港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3-28 05:31 PM 發表

但係中央由頭到尾冇諗過收拾咖啡館
由得咖啡館繼續反中亂港
我哋諗到,阿爺都諗到,咖啡館上下各人等幾十年內一定是全被阿爺監控住的,阿爺最叻就係呢方面同最有耐性嘅



引用:
原帖由 農場紅色馬 於 2021-3-28 17:35 發表

我哋諗到,阿爺都諗到,咖啡館上下各人等幾十年內一定是全被阿爺監控住的,阿爺最叻就係呢方面同最有耐性嘅
要公務員系統歸邊,首先要消滅咖啡館
咖啡館一日不消滅,18萬公務員永遠逃不離咖啡館魔掌

尤其是AO黨,AO既前(錢)途全部掌控在咖啡館手裡



引用:
原帖由 上環 於 2021-3-28 04:35 PM 發表

事實真係我地睇到就係群毆,當然係我立場就唔應該告白衫,但只要係二邊都告,我都認為無問題,重點係齊齊過堂就得
打7黑暴係大快人心,但亦唔排除係黑暴扮野既苦肉計,旨在炒高暴亂氣氛,所以兩邊都應該控告



引用:
原帖由 starr 於 2021-3-28 17:45 發表

打7黑暴係大快人心,但亦唔排除係黑暴扮野既苦肉計,旨在炒高暴亂氣氛,所以兩邊都應該控告
不過若非當晚警察放生攻擊中聯辦暴徒,佢地邊度有機會入到元朗玩野

警察當晚就應該封鎖晒港島對外交通,可惜警察又係縮埋像隻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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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上環 於 2021-3-22 08:35 PM 發表
支持梁振英
721事件中,六名白衣人被裁定暴動罪表證成立。白衣人保家衛國,卻落得如此下場,固然令人悲痛;但更甚的是建制派沒有一個人夠膽站出來為白衣人說話。你看看廣大建制派的面書專頁,有一個專頁提及這件事嗎?當中有一位特別令我失望的,是何君堯議員。當日你在元朗為白衣朋友加油打氣,現在他們面對暴動刑責,隨時被判幾年監禁。何議員你有為他們站出來說一句公道說話嗎?就算不能改變定罪,至少到法庭為白衣鄉民求 ...
人無恥則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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