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314
  • 回覆: 22
+2
上個月有冇份宣誓,黃絲二五臥底?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42145/日報-港聞-獨家-檢控主任黃華芬遭停職-律政司網頁內-除名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得悉,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於一九年反修例風波,暴力示威爆發後,先後以當時「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發出題為「警方公然說謊,損害司法制度」的電郵,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時任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作出投訴,事隔九個月再於去年六月四日公然通過律政司內部電郵系統,呼籲全體檢控主任參與當晚未經批准的集會。消息稱,黃華芬早前被勒令「停職」接受調查, 目前在律政司網頁內其姓名及職位已被刪去,只寫有「懸空」二字。有傳聞指黃華芬已離任。

至於曾在一九年九月在社交平台教導反修例示威者一旦被捕,「記住唔好講嘢,唔好簽任何文件直到律師來」的律政司檢控官Oscar TAN,立即被刑事檢控專員調組,僅負責涉及海關的檢控工作,未幾被勒令調離刑事檢控科,轉為民事法律科工作,該陳姓檢控官後來向部門申請病假至今,一直未有上班,在內部的通訊錄中其名字及辦公室電話亦被刪去。

原駐守東區法院的高級二等檢控主任於去年六月四日午飯時間,利用內部電郵系統,向全體檢控主任發出電郵,內容表示「今日有甚麼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呢,希望我們都做同樣嘅事」,電郵結尾更寫「今日將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最後一次的六四」,此番說話令人質疑黃企圖慫恿同袍參與同日未經批准的六四晚會。

本報記者當日成功致電黃華芬查詢為何發出此電郵着同袍參與六四晚會,或本身有否出席該晚會時,黃稱:「這是內部電郵,你(記者)有無睇個email先,嗰度唔係咁寫,唔好意思,No comment ,唔好意思呀」,之後黃便掛斷電話。

黃華芬為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會前主席,他早於前年九月初以公會名義發出題為「警方公然說謊 損害司法制度」的內部電郵,並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作出投訴。信中指出,八三一是一個敏感日子,但警方在八三一前拘捕七名知名人士,包括鄭松泰,黃之鋒及區諾軒等人,並於同日的記者會上,公開否認拘捕行動與八三一有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收到黃華芬的書面電郵後,即回覆對方表明,「律政司所有人員將繼續按照「檢控守則」的原則維護司法公正,以確保每一被告人獲得公平審訊」。律政司認為事態嚴重, 決定對事件作出徹查, 並調查黃是否也有在其他情況下, 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或其他守則。

此外,律政司亦對黃所有有份參與過檢控案件的檔案作出覆核, 看看會否有任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案件在處理上出現偏差, 並謀求就這些案件作出補救。

另隸屬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陳姓檢控官,原本負責高等法院的案件,他於一九年九月多次在facebook留言,提及「整個刑事公義系統都因警權不受約束而蕩然無存」、「就算係示威者,你拉嗰啲人咪得囉,點解無差別施襲」,「奉勸各位回頭是岸」,其留言被截圖並在律政司內部瘋傳,由於他的言論疑似是支持示威者,被業內人士質疑他教人逃避刑責,以及能否公平公正處理相關案件,結果該檢控官即時被調職,不得再處理涉及警方的案件,去年更由刑事檢控科調去民事法律科工作,之後陳檢控官向部門請病假,至今仍未有現身。

根據檢控守則,律政司要求檢控人員不得受任何涉及調查、政治、傳媒、社群或個人的利益或陳述的因素影響。作為檢控人員,他們必須確保以個人身分所發表的意見,無礙他們以專業、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職務,並應該保持獨立及公正,尤其日後有機會處理相關的案件。

[ 本帖最後由 明日純情的馬 於 2021-3-17 06:16 AM 編輯 ]



https://www.singtao.ca/3734651/2019-09-04/post-檢控主任會副主席等三人請辭/

一早就起左個臥底,到今日先除名?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會(The Hong Kong Court Prosecutors Association)主席黃華芬,於本周一以公會名義發出題為「警方公然說謊 損害司法制度」的內部電郵,並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作出投訴,事件引發協會各成員不滿,紛紛覆函批評主席表示,「請不要代表成員發表言論,你不是代表我」。直至昨午公會的副主席張豔、秘書蔡銘成及核數師李家雄均以書面形式,通知主席請辭,退出公會的職位和工作,以抗議主席黃華芬自作主張,將各成員「擺上枱」的行為。

因不滿公會主席黃華芬「自把自為」的高級二等法庭檢控主任蔡銘成,昨回應本報查詢時強調,「我辭職是因為主席未經各成員的同意下,以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會名義發電郵給律政司內部所有人員,我們對他的行為感到莫名其妙,主席將所有成員擺上枱,我絕對不同意他信中的一切內容」。

在公會出任秘書的蔡銘成表示,他知道公會的副主席張豔及核數師李家雄都辭去在公會的職位。蔡坦言他是支持修例的,大家立場不同不要緊,但主席不應未有向各成員諮詢,開會投票等,便以公會名義發出此封電郵信件。事實上,作為法庭檢控主任根據「檢控政策」辦事,他們根本無權作出此等的評論,此舉是違反「檢控政策」。

蔡銘成直言,駐裁判法院的法庭檢控主任是要遵守「實務手則」行事,他們在工作上雖與執法人員有密切關係,但都是獨立運作。例如,執法人員就一宗案件撰寫案情撮要時,他們發現案情內容有誤,他們便要提醒對方作出更改。他真是不明白公會主席從那裏得到信中的資料。

蔡表明,目前有超過七十名法庭檢控主任,分布在不同的裁判法院擔任檢控工作,而該個「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會」現約有二十名成員,公會的執委成員除了主席外,便是副主席、秘書、司庫和另一目前正外遊的成員,以及非執委的核數師。

今次事件主角的檢控主任會主席黃華芬昨向本報記者確認已收到副主席、秘書及核數師的書面請辭,至於對其他一切提問都表示「無可奉告」。而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透露,「『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會』屬相關職系部分人員自行成立的組織」。

本報得悉,公會主席黃華芬批評警方信件公開後,即有成員電郵給對方作出質詢,直指主席事前沒有開會進行諮詢或投票下,擅自以公會名義發出題為「警方公然說謊, 損害司法制度」的投訴信,屬極不恰當行為,更批評主席無權代表各成員發表任何評論。而執法人員和檢控主任的手則已清楚和列明在檢控手則內,另有成員指主席的信件以病毒式散播出去,直言「請不要代表成員發表言論,你不是代表我」。

公會主席黃華芬於本周一在信中指出,八三一是一個敏感日子,但警方在八三〇拘捕七名知名人士,包括鄭松泰、黃之鋒及區諾軒等人,並於同日的記者會上,公開否認拘捕行動與八三一有關。內容提到該七名被捕人士涉嫌干犯的罪行都是於一、兩個月前發生,強調如果這是一個審訊中的問題,任何法院或合理的陪審團都不會相信警方的說法。

[ 本帖最後由 明日純情的馬 於 2021-3-17 06:17 AM 編輯 ]



附件

IMG_20210316_150742.jpg(55.75 KB)

2021-3-17 06:09

IMG_20210316_150742.jpg

大舉掃黃行動!唔好停!


馬寧兒


[隱藏]
炒啦, 黃屍法官, 一隻不留.


引用:
原帖由 明日純情的馬 於 2021-3-17 06:03 AM 發表
上個月有冇份宣誓,黃絲二五臥底?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42145/日報-港聞-獨家-檢控主任黃華芬遭停職-律政司網頁內-除名 ...
嗰個乜七福建陳
什麼病 咁Q耐病假
告九佢行使虛假文書病假紙
係味余鹵味老公簽腦癌裝嗰啲病



25出現


臥底有冇向香港政府宣誓?


引用:
原帖由 Duncan_Nadal 於 2021-3-17 06:28 AM 發表
馬寧兒
新少林五祖



[隱藏]
奸邪妖獸唯恐天下不亂。


Make sure he won't get any job at legal field in Hong Kong


逐隻逐隻黃畜揪出來,
不能手軟!



引用:
原帖由 kwokk2014 於 2021-3-17 10:17 AM 發表
逐隻逐隻黃畜揪出來,
不能手軟!
揪晒D黃絲出黎咪得番鄭弱嬅一個人?



引用:
原帖由 明日純情的馬 於 2021-3-17 10:26 AM 發表

揪晒D黃絲出黎咪得番鄭弱嬅一個人?
全香港二百幻隻黃畜曱甴
都郁唔到鄭弱嬅一個人,
揪晒啲黃畜出來有什麼所謂!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arkIV 於 2021-3-17 10:06 發表
Make sure he won't get any job at legal field in Hong Kong
黃瓜會請佢做炮灰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