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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於本周一(1日)起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控辯雙方經過4天的爭辯後,總裁判官蘇惠德昨晚(4日)批准其中15名被告保釋,但律政司隨即申請覆核他的決定,總裁判官因此下令繼續扣押他們,以待48小時內把他們帶到高院交給法官處理。律政司決定放棄覆核批准其中4人的保釋決定,他們今天(5日)將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預計在支付保釋金後會獲釋,4人包括劉偉聰、楊雪盈、呂智恆、林景楠。至於其餘11人,將會於明早10時被押解到高院提訊,暫定需時15分鐘。

總裁判官昨晚批准保釋的15名被告包括鄭達鴻、郭家麒、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他們獲准以10萬港元至120萬港元保釋,他們每周報到3至4次,期間要守宵禁令,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等。

不過,上述15名被告獲准保釋後,控方隨即引用《刑事訴訟條例》,申請覆核總裁判官批准保釋的決定,要求總裁判官下令扣押該15名被告並通知司法常務官。根據法例,裁判官在這情況下必須立即扣押獲准保釋的15名被告,待高等法院常務官48小時內帶他們到法官面前處理申請。總裁判官指,按該條例,法庭必須命令扣押,沒有任何空間或酌情權。





有4個放咗,不過唔知會唔會係轉咗做...... 拭目以待。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0305_00822_001.html



唔知今晚有下料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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