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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香港偽民為患 於 2021-3-5 10:51 AM 發表
如法理上可拖延佢哋保釋,何樂而不為
等同佢地拉布一樣之嘩,有何不可?



枉佢係乜教授,第一時間審好唔好?如果係真,你條友會唔會講,唔駛搵律師呀、唔駛搵大狀呀、唔駛討論案情呀、唔駛交換證供呀、唔駛抗辯呀……
要唔要所有法院都讓路,乜都唔做,淨係審你哋;你哋又要乖乖直接認罪、又不答辯,又不求情,咁咪快好多囉



依正法律程序做,有乜問題


引用:
原帖由 richandhealthy 於 2021-3-5 11:34 AM 發表

國安處駛唔駛搵佢解釋下先

『有港媒披露稱,夏博義上世紀90年代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等人共同成立「香港人權監察」。該組織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有政治聯繫,1995年起已收取近1500萬港元撥款,更資助了2014年非法「佔中」。』

https://huacheng.gz-cmc.com/pages/2021/02/11/786cbe0009ce44eb8ced8ca34a8df9ee.html
又係代理人?
曱甴藏匿在坑渠深處, 但係躝過一定會有曱甴屎, 呢啲就係真正嘅人民公敵。



[隱藏]
其實入得呢行
又點會係善類?
扮乜喊呀?

香港市民就真係喊左好耐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