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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1-3-5 09:57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他早前認罪須還柙監房,至12月2日判刑。黃之鋒的社交網站facebook帳戶上載其手寫信件,提及他在醫院單獨囚禁的經歷,指囚禁的待遇比起「水飯房」還要不堪,除了不能「放風」外,更要使用便盤以代替馬桶,甚至要在洗手盆如廁小解。
黃之鋒在信中表示,在獲知要在醫院單人囚室囚禁72小時後,花了不少時間與精神方能平伏心情及整理思緒....
黃之鋒早前認罪須還柙監房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 ... 手寫信訴獨囚生活-便盤代馬桶洗手盆小解
呢隻咁嘅白痴河童,
連受靶都要刷存在感,
有排你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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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21-3-5 16:28
引用: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1-3-5 03:10 PM 發表
獨自囚禁一倉 分分鐘 食屎當食飯 白痴仔去壁屋飲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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