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46,638
  • 回覆: 3
  • 追帖: 3
  • 分享: 6
+30
31/5先再訊,咁咪坐成3個月


引用:
原帖由 Duncan_Nadal 於 2021-3-4 08:20 PM 發表
好戲在後頭

【最新】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控方提出保釋覆核申請後,法庭必須即時扣押有關人士,控方需在48小時內處理,獲保釋15人要繼續還柙

https://news.now.com/urgentnews.jsp?taskId=21151&refer=Share
覆核係邊個官判?



引用:
原帖由 Duncan_Nadal 於 2021-3-4 08:26 PM 發表

目的係覆核保釋申請
咁邊個決定個覆核?都要有人判俾唔俾那15個人保釋



引用:
原帖由 桃花賭主 於 2021-3-5 02:08 PM 發表
藍絲一方覺得好爽,但呢種玩法完全是破壞香港引以為傲的英式法治,當他日屠刀臨到你或你子孫頭上,就只能怪你今日的無知。

如果意圖都可以入罪仲要還押,橋底打小人都唔可以做,因為我是意圖、策劃去嚴重傷人。你可能會話,打小人跟本是幻想式,同樣地,35+要實行,都要林鄭和波叔配合,「重選後再遞一個剛被上個立法會否決,又完全唔作修改的財政預算」先至會有戴妖所講的結果。這根本是欲加之罪,仲要口口聲聲話符合法 ...
唔係意圖,係真真正正有實行初選。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