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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案件原定中午12時開庭,但較預定時間遲了超過半小時開始。 有辯方律師向總裁判官蘇惠德提出,收到傳媒詢問有關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 條,關於報道保釋聆訊內容的限制,他引述多名辯方代表律師認為,可以基於「社會公正」考慮...



『有辯方律師向總裁判官蘇惠德提出,收到傳媒詢問有關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 條,關於報道保釋聆訊內容的限制,他引述多名辯方代表律師認為,可以基於「社會公正」考慮,剔除有關限制。』


法庭有法庭法定程序,點解會因傳媒關注案件就可以改?
如果法庭嘅法定程序都可以受到傳媒施壓而改,咁仲講乜司法獨立!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78501-202103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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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辯雙方對報道保釋內容有不同看法




有咩問題

所謂法律根本係人治..........=男人睇同女人睇都唔同架



引用:
原帖由 Peter_H 於 2021-3-3 03:54 PM 發表
不如押去官涌打針先 😀唔好西
當奴侵做翻總統未啊?



[隱藏]
轉移到內地審判  這些 首惡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涉及14億人公眾利益 只有死人先可以保釋


引用:
原帖由 ngblowwater-a1 於 2021-3-3 03:57 PM 發表
控辯雙方對報道保釋內容有不同看法




有咩問題

所謂法律根本係人治..........=男人睇同女人睇都唔同架
睇下內容先。唔好被港台標題誤導。
辯方律師係引述傳媒要求剔除限制。
法庭已有規則要因為傳媒要求而不依,法庭莊嚴何在?司法獨立何在?



乜香港法庭可以改變人大定落嘅法律咩?又話過香港無權修改國家定落嚟嘅法例咖?

[ 本帖最後由 tomymt 於 2021-3-3 04:11 PM 編輯 ]



國安法寫到明不可以保釋 司法界又想自行釋法?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