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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5日有示威者在大埔汀角路和太和路一帶聚集堵路,警方在現場拘捕一對男女,兩人今於粉嶺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蘇文隆主任裁判官指,兩名被...


告當日並非路人裝扮,戴有頭盔及手套,但沒有穿反光衣或記者證,絕不會是記者,唯一的合理推斷是他們當日與非法集結人士同流合污,參與堵路,終裁定2人罪成,判監9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2名被告為22歲廚房工人姚志聰、26歲自由工作者郭煥琳,他們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蘇官裁決時指,當晚有數十名示威者在大埔超級城對出太和路聚集,敲打硬物發出聲響,向警方拋雜物,人群中有身穿反光衣的記者,亦有在馬路旁觀察的路人。而兩名被告在被捕時,戴有頭盔及手套,但沒有穿反光衣,亦沒法提供記者證,逐認為兩人絕非記者。另若然兩人只是路人,也沒有戴手套的必要。故唯一可能的推論是兩人與非法集結者同流合污,敲打及以雜物堵路,為避免被硬物劃傷而戴上手套。

辯方求情指,姚雖是經審訊後定罪,但有一定的悔意,精神因本案承受巨大壓力。其父親形容姚本性善良,與家人相處融洽、互相尊重。另郭本為註冊社工,但因案件未獲公司錄取,現為自由工作者。其家人形容郭善良懂事、樂於助人、熱心公益。辯方其後稱,在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兩名被告和當日任何暴力事件有關,望法庭能輕判。



扮路過都要坐九個月真係除咗恭喜都唔知講咩好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008452/

[ 本帖最後由 eos888 於 2021-2-26 01:25 PM 編輯 ]



法官大人決斷英明!


曱甴啲樣咁L易認, 係唔係路人, 一睇就知啦.


尚可,乃輕判

ps: 家在大埔



[隱藏]
26歲自由工作者郭煥琳


「姚本性善良、郭善良懂事」
善良?試下搬走佢哋啲路障,就明白佢哋有幾「善良」。



學野啦沈小民


引用:
原帖由 eos888 於 2021-2-26 13:22 發表
前年8月5日有示威者在大埔汀角路和太和路一帶聚集堵路,警方在現場拘捕一對男女,兩人今於粉嶺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蘇文隆主任裁判官指,兩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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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當日並非路人裝扮,戴有頭盔及手套,但沒有穿反光衣或記者證,絕不會是記者,唯一的合理推斷是他們當日與非法集結人士同流合污,參與堵路,終裁定2人罪成,判監9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2名被告為22歲廚房工人姚志聰、26歲自由 ...
有悔意唔會搵籍口求請, 只會講對唔住同樂意接受懲罰

佢精神因本案承受巨大壓力... 但全港巿民都一樣因為黑暴承受巨大壓力



辯方求情指,姚雖是經審訊後定罪,但有一定的悔意

如果真係冇做過,悔乜嘢?有悔意,即係⋯



[隱藏]
咩野係自由工作者? 咪即係冇野做咬老綜?


又多一對黃絲曱甴入去「和你踎」。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