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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前年8月5日發起「大三罷」,當日有示威者在大埔設置路障與警方對峙,有人更投擲汽油彈,警方驅散示威者時拘捕4名男女,控





恭喜哂,祝永享精彩人生!!!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 ... 0226_00822_001.html



弓起弓起!


又係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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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社工?


港人呢排日日贏,多謝警察為港人打贏呢場抗暴之戰,為港人報仇


好消息一個接一個.


辯方求情稱,男被告任職廚房工人,因案件而飽受精神壓力,已反省事件且有悔意,家人均對他讚賞有加,希望他盡快走出事件。至於女被告是註冊社工,但因案件影響而不獲僱主取錄,她已感到後悔,並且痛苦內疚,希望盡快重投並貢獻社會。辯方強調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與暴力行為有關,希望輕判。

有悔意既,點解唔認罪?
呢D人都係敢做唔敢認既懦夫



裁判官裁決指,兩名被告沒有穿上反光衣,也沒有記者證,故排除他們是記者

 

搞到想放生都唔得, 所以話錢真係唔慳得, 更何況記者證都已經大平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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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 改過自新 啦


引用:
原帖由 2007WIN 於 2021-2-26 12:30 PM 發表
又係社工......
與黑記一樣,正一人渣敗類!



女社工要唔要除牌


引用:
原帖由 牛熊分界線 於 2021-2-26 12:36 PM 發表
裁判官裁決指,兩名被告沒有穿上反光衣,也沒有記者證,故排除他們是記者

 

搞到想放生都唔得, 所以話錢真係唔慳得, 更何況記者證都已經大平賣
咁個官係咪話只要穿上反光衣,20蚊買張爛果妓者證,就可以明正言順非法集結呀?



引用:
原帖由 牛熊分界線 於 2021-2-26 12:36 PM 發表
裁判官裁決指,兩名被告沒有穿上反光衣,也沒有記者證,故排除他們是記者

 

搞到想放生都唔得, 所以話錢真係唔慳得, 更何況記者證都已經大平賣
己經好好彩,緬甸有義務急救員比槍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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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又唔鳩認,衰咗認屎認屁
踎啦,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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