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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eorge_gm 於 2021-2-24 01:44 PM 發表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提到會向每名合資格市民,分期發放5千元電子消費劵,政府消息人士說,初步傾向分5期,每期一千元發放,市民每期需要在一個月內使用,不能累積。 至於為幫助失業人士而設的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消息人士說,申請人要證明去年1月至今,最少有3個月曾經就業,而最近已失業2個月或以上,申請時亦...

政府班高官既想法真係堅離地, 咁樣分5期, 或者只會幫到食肆, 如果我想部電話, 點樣 ...
又唔信你一個月使唔到一千蚊

咁你剩到既錢咪可買電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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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腳趾 於 2021-2-24 01:47 PM 發表

費事啲人攞去叫雞,消費券唔錯架
隻雞可以畀張清單你去買再實物交收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