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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疫情打擊,本港經濟持續低迷,失業率更飆升至7%,逾25萬人失業。多個政黨一直要求政府設置失業援助金,但據悉政府高層經過內部討論後「落閘



申請人士只需要證明數月前有工作,及提供相關入息證明,便可申請貸款, 咁如果失業超過多月近一年又點計? 呢批人都食晒老本咪更應該貸款比佢哋咩? 另一方面, 呢類人士都已經失業了, 仲每月點還錢比政府?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政情/590709/財政預算案-消息-政府推失業者擔保貸款計劃-上限8萬六年攤還



引用:
原帖由 azs 於 2021-2-24 02:43 AM 發表
又失業又破過產 咁有冇架
好問題,不過如果破過產人士就不在受惠之列了

[ 本帖最後由 天下唯一 於 2021-2-24 02:48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00120609 於 2021-2-24 08:00 AM 發表
呢個政府連呢d低能野都諗得出
過到銀行個關個底一定靚仔。
有需要個班人一定過唔到銀行個關。
仲有一班炒散兄弟,點証明有工作入息証明?



引用:
原帖由 doradora11 於 2021-2-24 03:53 PM 發表

如果本身已欠銀行債,仲可以申請多八萬嗎?
當然唔可以啦!至少要身家清白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acne2021 於 2021-2-24 11:21 PM 發表

勞工部門都係問題部門.竟然想出咁既方案.

借八萬一定係等錢用,但要上年有工作三個月以上,及失業兩個月以上,呢類人係咪會等錢用?會唔會比失業12個月或以上的人更等錢用?現在計劃中失業12個月的人反而唔可以申請,咁市民會想個計劃仲有何用?借錢的人會用錢來做甚麼?
政府估計你失業咁耐冇理由揾唔到工作,步兵都大量請人啦!所以預計會申請人士數字全港只有16萬



引用:
原帖由 冗員七號 於 2021-2-25 02:38 PM 發表
即係一個打工低, 轉頭辭工, 就可以借盡(只要TU好)
要三個月前剛好失業,現在才失業不合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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