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404
  • 回覆: 16
政府今(23日)公布要求區議員宣誓的修例內容,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記者會上表示,是次修例與其他修例情況相若,並無



美國輝今次要唔要揾拜登制裁乜乜柒柒呀?


政府今(23日)公布要求區議員宣誓的修例內容,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記者會上表示,是次修例與其他修例情況相若,並無設立特定的追溯期安排。但當法例通過後,會視乎實際情況而決定是否需要一併考慮宣誓者過往作出的行為。
現任區議員岑敖暉、梁晃維、袁嘉蔚及鄭達鴻,去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被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被問到一旦修例被通過後4人會否即時被DQ,曾指理論上應該會DQ,重申他們當時不獲依法認定具備參選權,由當日起計5年內不獲參選或當選資格。
袁嘉蔚表示,修例是預計之內,荒謬如常,憤怒如常,她會堅守自己位置,用僅餘的時間做最多的事情。岑敖暉回應事件,形容政府封殺到底,完全扼殺異見者的空間,屬意料之內,又稱即使結局已定,他仍然會會緊守崗位,履行職務至最後一刻。
梁晃維同樣表示修例屬意料之內,他指今日的公布令事件明朗化,至少讓他能預計何時會失去議席,他承諾必然會以議員身份服務至最後一刻。鄭達鴻亦表示,已確定當法例通過時,其區議員生涯亦會完結,表示與各位選民「江湖再見」。
對於違誓者需被暫停有關職務5年,曾解釋是由判斷有關人士違誓起計算,而立法會議員暫停職務期間是否需一併停止發放酬津,則交由立法會決定。民政事務局則會負責決定是否向有關區議員繼續發放酬津。被問及曾參與民主派35+初選的人士是否已經屬於違誓,曾不評論過去懷疑違誓的情況,因他並不是負責判斷違誓行為。
被問到如何判定是否真誠宣誓時,曾指政府今次有提供正面及負面清單,雖然未能涵蓋全部情況,但已包括《基本法》規定、人大決定及過去法庭裁判。至於發生不在清單上的情況時,屆時會再裁定,日後會因應實際情況再作判斷是否屬違誓,重申只要真誠宣誓便不用擔心。
草案中列明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正面清單,當中提及需要維護香港特區的利益。被問及早前有泛民主派人士表明希望進入議會後,將否決財政預算案一事,曾指社會容許不同的政治意見,但存心推翻或顛覆政權,又或議員無差別地否決預算案,不利民生及經濟發展,明顯不符合香港整體利益。
被追問有關負面清單的例子時,他重申已包含過去人大決定及法庭裁判,但不排除未來會有所增減。他又指,若以選舉變相公投便會違誓,但其他情況則要按實施情況。至於由誰監察議員宣誓後的行為?曾指會由律政司按相應條例處理。
被問到會否因大規模DQ引致大量議席出缺,屆時是否需要安排補選時,曾指有關情況未發生,故不會評論,但重申宣誓要求並不嚴苛,只要按要求宣誓便可。他又明確否認今次修例旨在針對民主派的DQ安排,重申社會期望有意參選人真誠宣誓,重申他們需要遵守有關法律責任。
當局建議在《釋義及通則條例》加入「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解釋,以進一步令「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更加清晰、明確。根據政府向立法會提向的文件,當中列出9大有違「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行為清單,包括作出或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特區擁有並行使主權;拒絕承認香港特區作為中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憲制地位;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包括主張、推動或實施「自決主權或治權 」、「全民公投」、「全民制憲」等活動,或參與以「自決」為宗旨的組織。如相關人士宣誓後涉作出上述行為,最終或被取消議員資格,及喪失在5年內於相關選舉中被提名或當選的資格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223/bkn-20210223165235856-0223_00822_001.html



支持中央幫香港清黃.


非常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嘩,大快人心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1-2-24 12:20 AM 發表
民意代表
代表美國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1-2-24 12:20 AM 發表
民意代表
真?黎緊唔係好多月月友去英國了?



點止呢四條冚家產


其實佢哋點解咁無骨氣要舐港共政權糧支,點解唔去英美民主國度選議員什至總統反制港共?


[隱藏]
岑氏夫婦新婚不久,岑先生就失業,岑太太要獨力養家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冇理由用公帑養呢班畜牲道友!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1-2-24 11:11 AM 發表

唔清楚
唔記得咗你無朋友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