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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得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再次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司法機構已定於本月18日早上十時半,由指定的國安法官彭寶琴處理。

高院法官李運騰早前批准黎智英以一千萬港元保釋外出,律政司不滿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法官本周二頒布書面判詞,指明終審法院沒有權力裁定《國安法》任何條文違憲或無效,終院又指,李官錯誤詮釋《國安法》第四十二(二)條門檻要求的性質和效力,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九G條混為一談,乃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撤銷李官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終院下令黎智英還押監房度過農曆新年。



死心不息....... 其實咁想出來就唔好犯法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997325/即時-港聞-黎智英再申保釋-下周四早上由指定法官彭寶琴處理



我估不死心既係班律師, 班律師話猶如你呃人甘千萬唔好唔搞6 4運動呀, 甘大家先可以各取所需  


無可能比佢


引用:
原帖由 SOHEUNG 於 2021-2-10 10:50 PM 發表
我估不死心既係班律師, 班律師話猶如你呃人甘千萬唔好唔搞6 4運動呀, 甘大家先可以各取所需  
須然機會極微, 但係唔申請下半世就係監倉



[隱藏]
咁終院係咩角色?


引用:
原帖由 snoopy_fa 於 2021-2-10 22:59 發表

須然機會極微, 但係唔申請下半世就係監倉
除非保釋期間潛逃姐, 唔係申唔申請應該下半世都唔會點變喎.



引用:
原帖由 dtw 於 2021-2-10 23:02 發表
咁終院係咩角色?
終院係判上次批保釋個官犯錯, 即當無審過.



引用:
原帖由 cskch 於 2021-2-10 11:02 PM 發表

終院係判上次批保釋個官犯錯, 即當無審過.
咁有冇指引作用?
如果有,再申請用處何在?



引用:
原帖由 cskch 於 2021-2-10 11:02 PM 發表

除非保釋期間潛逃姐, 唔係申唔申請應該下半世都唔會點變喎.
係倉同人打交 變植物人咪可以申請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dtw 於 2021-2-10 23:04 發表

咁有冇指引作用?
如果有,再申請用處何在?
有指引. 即要法官保證嫌疑犯 一定唔會再犯國家安全相關既事, 國家安全相關既事, 仲要包括國安法入面無講過既事. [例如同犯民攪局, 而引導犯民影響到國家安全都包括在內]

先有得保釋. 但呢個門檻, 係上次判案達唔到同時法官沒有考慮到的.

[ 本帖最後由 cskch 於 2021-2-10 11:10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dtw 於 2021-2-10 11:04 PM 發表

咁有冇指引作用?
如果有,再申請用處何在?
有指引作用, 今日咪法官咪引用尋日判詞 判詐肚通傑斯無得保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cskch 於 2021-2-10 10:42 PM 發表
星島日報得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再次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司法機構已定於本月18日早上十時半,由指定的國安法官彭寶琴處理。

高院法官李運騰早前批准黎智英以一千萬港元保釋外出,律政司不滿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法官本周二頒布書面判詞,指明終審法院沒有權力裁定《國安法》任何條文違憲或無效,終院又指,李官錯誤詮釋《國安法》第四十二(二)條門檻要求的性質和效力,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九G條混為一談, ...



引用:
原帖由 judylam651 於 2021-2-10 23:11 發表

1208024012080241
其實門檻好高. 正常官無可能批, 尤其黎生一向都話唔怕. 佢同一個一時衝動既暴徒完全唔同.

咁點保證唔會再犯呢? 而上次保釋期間又同政客攪飯局. 再對上一次就又同外國政客開會.



[隱藏]
準備再上訴一百次都得!反正依家擺到明冇得保釋等坐一世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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