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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1日國慶日,9名示威者涉嫌在黃大仙參與示威活動,否認非法集結受審。審訊中有警員被辯方質疑抄襲另一警長的口供,而該警員雖否認抄襲但同意內容一樣。西九龍法院裁判官黃士翔今裁定案中8人表面證供不成立,當庭釋放;唯獨當日被搜出身上有溪錢的29歲女護士李詠梅表證成立。她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明天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於2月19日頒布裁決。

罪名𣎴成立常見,但表證不常立已少見,已有是濫告之嫌。9人中有8人表證不成立就更罕見,唔知香港之前有冇出現過。
另外9作供警察涉嫌互抄供詞,連表點苻號都一樣!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d.stheadline.com/amp/news/realtime/hk/1994787/



想人死既護士先會隨身袋溪錢,果然冇丟到黑醫護既精神。


護士?乜柒護士呀!自稱護士犯唔犯法嘎?


有一個替死鬼,死得不冤。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ehappy1997 於 2021-2-8 02:16 PM 發表
有一個替死鬼,死得不冤。
表證成立和罪名成立係兩回事。辯方不自辯和沒有證人,我估辯方係有一定信心最終罪名不成立。



引用:
原帖由 ruspc2 於 2021-2-8 02:28 PM 發表

表證成立和罪名成立係兩回事。辯方不自辯和沒有證人,我估辯方係有一定信心最終罪名不成立。
就算到最後罪名不成立,也玩她兩年,玩殘佢



個女護士啲溪錢,唔知係自用定係點呢?
有冇揾咩咩基金「義務律師」呀?啲律師好專業,咩都解釋到喎。律師咁勁自然駛費高啲,又要眾籌啦... 



呢次有黃💩假髮判算你班黃💩曱甴好彩屈你地唔到,下次唔會再咁好彩


引用:
原帖由 behappy1997 於 2021-2-8 02:29 PM 發表

就算到最後罪名不成立,也玩她兩年,玩殘佢
納稅人的錢唔係咁用。



[隱藏]
非法集結,在現場被捕,人贜並獲呀
還表面證據不成立
要求真係高



無法無天,濫捕濫告, 有報應㗎!


假髮亂港,民不聊生


整頓假發黨,
刻不容緩!



引用:
原帖由 71833 於 2021-2-8 02:30 PM 發表
個女護士啲溪錢,唔知係自用定係點呢?
有冇揾咩咩基金「義務律師」呀?啲律師好專業,咩都解釋到喎。律師咁勁自然駛費高啲,又要眾籌啦... 
溪錢可能構成個人意圖,所以表證成立。
但帶溪錢係合法,也不是攻擊性武器,本身未構成入罪。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遊鯤 於 2021-2-8 02:45 PM 發表
非法集結,在現場被捕,人贜並獲呀
還表面證據不成立
要求真係高
不在現場被捕,因為警察到場時人已散去,警察只係在附近拉人,但冇證據顯示被捕者在現場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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