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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27日旺角反修例衝突中有大批示威者被捕,其中一名學生被指在旺角道近彌敦管有一支雷射筆,事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


有攻擊性武器罪。他否認控罪,受審後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梁嘉琪指,以被告當日的裝束、裝備,他一定知道現場會發生衝突,認為他管有雷射筆的唯一合理原因是為了攻擊他人,故判他罪名成立。被告須還押至2月19日,待其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後判刑。
18歲被告陳偉亮,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道近彌敦道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辯方一直爭議涉案雷射筆並不屬於被告,惟裁判官指被告到達警署前一直自行保管背囊,而涉案雷射筆與他的個人物品放在一起,即使警員的紀錄不夠完整,也不代表證物鏈斷裂。
裁判官亦不接受被告帶備雷射筆只為騷擾別人,因這枝3B級別的雷射筆上印有「危險」字眼,認為被告應知道它的危險性,所以唯一合理推論被告管有雷射筆的目的是攻擊他人。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現正修讀副學士,並在民協當兼職幹事工作。他來自單親家庭,母親患有思覺失調。被告中學時期已經常做義工,教小朋友踢足球,又到精神健康機構分享作為照顧者的經驗,並跟區議員進行探訪等,他希望未來可以做社工,想社會變得更好。多封求情信亦指被告正直、有責任感、樂天知命。惟梁官直言,在現有制度下,以被告的年紀及他所犯的控罪,法庭並無太多判刑選擇,故先為他索取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



雷射筆觀星喎可以洗定八月十五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205/bkn-20210205173757696-0205_008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eos888 於 2021-2-5 05:51 PM 編輯 ]



過年多個人加餸


判9佢坐幾碌


引用:
原帖由 笨豬傻咪 於 2021-2-5 05:52 PM 發表
過年多個人加餸
真識揀日子踎監



[隱藏]
黑暴杏加橙真係一成不變,次次辯護理由都係一9樣


坐啦L樣


隻曱甴企圖整盲香港市民對眼,極惡毒


恭喜曱甴心想事成, 可以入倉同班手足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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