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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oopy_fa 於 2021-2-5 08:16 AM 發表
23條呢
睇情形, 23條要因應港區國安法來度身訂造, 就算不會比港區國安法辛辣, 但肯定包涵更廣泛仔細情況, 務求快狠準地打殘打廢班反中亂港禍港害市民的人渣敗類... 所以, 林鄭任內應該不夠時間為23條立法了...



廿三條立法
侮辱公職人員罪或辱警罪
發放假新聞罪



極好!


引用:
原帖由 hwwong 於 2021-2-5 05:33 AM 發表
政府終於作出遲來的撥亂反正,昨日拋出5項立法或修例工作,包括「起底」行為刑事化、訂明公職人員宣誓要求、引入海外醫生、制訂「劏房」租務管制及加強舊式樓宇消防安全,計劃於今個立法年度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或進行公眾諮詢。其中由前年黑暴風波引發不同政見人士互相「起底」問題,導致社會嚴重撕裂,政府將從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入手遏止情況。有議員批評修例來得太遲,又指政府應盡快向外界解說條文,否則或如推動 ...
支持立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刺客禁言 於 2021-2-5 06:01 AM 發表
起底原來未刑事化
點解已有人坐監既?🤔
是否應該要放返D人
屈咗人坐監?🤔


BTW 好似之前搞幾個女童既魔警余俊鑫
識佢既人忍唔住講吓佢既衰野背景
算唔算犯法先?

又或者記者訪問吓識佢既朋友,
報導又犯唔犯法先?
講某人閒話唔算起底

起底係講緊張私隱資料例如電話/地址/身份證號碼公開底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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