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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向學校發出通告,就《香港國安法》實施,向學校提供行政及教育指引,指學校應加強防範及制止,在學校裏進行任何違反《基本法》、《香港國安法》或所有適用於香港的法律的教學及活動,預防並處理政治或其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以免干擾學校的正常運作,影響學生學習,若出現違規行為,要盡快跟進。 文件又指,學校應幫助學生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背景及訊息,重要性及意義,以及國家安全所涵蓋的重要理念,讓他們了解法治精神,從而加強他們國家安全的觀念和守法意識,培養他們成為守法的良好公民。 辦學團體要讓教職員和學生明白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他們的守法意識及國民身份認同,學校管治機構應確保教職員團隊,接受適當的國家安全教育培訓,例如教育局的培訓課程。 文件表示,學校如需邀請校外人士或團體參與舉辦學校活動,亦應審慎選擇,確保獲邀人士能符合校方的要求,他們向學生傳遞的訊息,必須符合學校教育的學習宗旨及課程目標;以及有關活動不會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原則上國際學校及其他只提供非本地課程的私立中小學及幼稚園,有責任協助學生正確及客觀理解及認識國家安全概念與《香港國安法》,建立守法精神。

教師如果違法,學生可以舉報。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教育局就國安法向學校發指引-防範校內違反國安法活動-104635271.html



教師如果違法,學生可以舉報

學生如果違法,校長要多包容



正本清源,從教育開始


鏟除黑暴,斬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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